原標題:唐山廖海軍殺人案重審宣判:全家獲無罪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辰光 李東)8月9日上午,,一度引起公眾高度關注的唐山廖海軍殺人案在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宣判,廖海軍本人及其已故的父母均被宣告無罪,。
8月9日,,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廖海軍故意殺人,,廖友,、黃玉秀包庇再審發(fā)回重審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廖海軍無罪,,廖友,、黃玉秀無罪。
原審審理查明,,1999年1月17日12時許,,廖海軍在家中將被害人陸甲(女,歿年9歲)和被害人陸乙(女,,歿年9歲)殺害,,并在其父廖友、其母黃玉秀協(xié)助下將二被害人尸體拋入新集村村外一廢井內,。原審判決廖海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廖友,、黃玉秀犯包庇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認為,,原審被告人廖海軍犯故意殺人罪,,原審被告人廖友、黃玉秀犯包庇罪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遂作出上述刑事判決,。
唐山廖海軍案回顧
1999年1月17日,,河北省唐山市遷西縣新集村的兩名小女孩神秘失蹤。
失蹤的兩個小女孩一個是9歲的楠楠(化名),,另一個是9歲的紅紅(化名),,分別是村內兩個陸姓村民家的孩子。
48小時后,,兩個小女孩的尸體被發(fā)現(xiàn)在村邊的一口枯井內,,孩子的身上還捆綁著一條帶有血跡的繩索,遷西縣公安局迅速成立了專案組。
廖海軍殺人案宣判 8月9日中午12點,在被宣判無罪后,,廖海軍在律師的陪同下走出了唐山中級人民法院,。廖海軍拿出了父母的遺像,擺放在地上,,向遺像磕頭,,告訴父母全家都已經(jīng)無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