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5月的一天,,接受劉某(另案處理)安排借故生事,持兇器到一駕校建筑工地上堵工,,影響施工秩序,。
此外,,2017年3月9日,,被告人劉同榮,、程某某共謀前往紅果大酒店偷走三部手機,。
一審法院依據(jù)《刑法》相關(guān)規(guī)定,,以上述被告人犯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等罪名,,判處上述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4個月至9年8個月,。被告人李素梅因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后認定,,原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dāng),,審判程序合法,。依照《民法》、《刑法》及最高法院相關(guān)司法解釋之規(guī)定,,決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當(dāng)日所宣判裁定為終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