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獵捕壁虎獲刑
原標題:倆人獵捕壁虎347只各獲刑1年
“壁虎也是不能隨便抓的,!”不僅被告人任某,、魏某有了這樣的認識,旁聽庭審的數(shù)百名群眾也有了這樣的認識,。
9月11日,,《法制日報》記者從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沁陽市人民法院近日在案發(fā)地沁陽市柏香鎮(zhèn)新村公開審理了被告人任某,、魏某獵捕347只無蹼壁虎一案,,當庭以非法狩獵罪分別判處任某、魏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據(jù)介紹,被告人任某,、魏某家住焦作市武陟縣大封鎮(zhèn)大司馬村,,多年來,該村就有村民在夏秋兩季夜晚捕捉壁虎售賣的習慣,。因無蹼壁虎具有祛風,、活絡、散結(jié)等功效,,再加上與其它中藥材搭配,,對治療中風癱瘓、風濕關節(jié)痛,、骨髓炎,、淋巴結(jié)結(jié)核、食管癌,、肺癌,、原發(fā)性肝癌、腸癌等疾病具有良好的療效,,收購價格由幾年前的10余元1公斤增長到現(xiàn)在的50余元1公斤,。
因壁虎的收購價格逐年上漲,近兩年,,村里捕捉壁虎的村民越來越多,,導致在該村及附近村莊幾乎捕捉不到壁虎。魏某,、任某聽村里人說,,相距不遠的沁陽市西邊一帶的壁虎比較多,兩人就商量著一同去沁陽市捕捉壁虎,。
2017年9月9日傍晚,,任某、魏某駕駛兩輪摩托車攜帶頭燈,、粘桿,、粘蠅紙、塑料桶等工具來到沁陽市柏香鎮(zhèn)新村,,采取以頭燈照明,、粘桿捕捉的方法獵捕壁虎。該村巡邏人員當場抓獲二人時,,他們共獵捕壁虎347只,,其中,,魏某獵捕153只,任某獵捕194只,。
國家林業(yè)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東營分中心出具的鑒定意見書顯示,,無蹼壁虎是爬行類動物,屬于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和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即“三有”動物),,主要以小型昆蟲為食,主要食物是蛾,、蚊,、繩、蜘蛛,、小蜂甲蟲等昆蟲,,可以有效抑制蚊、蠅等昆蟲的無序擴增,,間接幫助人類預防病疾,、腸道感染等多種傳染疾病的病發(fā)和傳播。
國家林業(yè)局局務會議2017年9月29日審議通過,,自2017年12月15日起施行的國家林業(yè)局令第46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評估方法》第四條(二)之規(guī)定,,地方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社會價值的野生動物,,按照所列野生動物基準價值核算。無蹼壁虎的基準價值為500元/只,,347只無蹼壁虎的涉案價值為173500元,。該價值包括動物保護、歷史文化,、對生態(tài)環(huán)境的破壞,、經(jīng)濟、社會危害等總體評估價值,。
鑒定意見書認為,,被告人魏某、任某非法狩獵347只野生無蹼壁虎,,對生態(tài)環(huán)境和經(jīng)濟社會產(chǎn)生重大危害,。
經(jīng)當庭調(diào)解,公益訴訟起訴人與二被告人分別就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達成協(xié)議,。其中,,任某賠償國家經(jīng)濟損失2.2萬元、魏某賠償國家經(jīng)濟損失2萬元,二被告人均當場履行,。
沁陽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任某、魏某違反狩獵法規(guī),,使用禁用的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gòu)成非法狩獵罪。沁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任某,、魏某犯非法狩獵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依法予以確認。
該案系共同犯罪,,應按照二被告人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任某、魏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二被告人主動賠償其犯罪行為給國家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對其適用緩刑符合法律規(guī)定,。
法官提示說,,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永續(xù)美好生態(tài)家園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和責任,。
除了壁虎外,,常見的麻雀、青蛙,、兔子,、蛇、黃鼠狼,、刺猬等,,均是“三有”動物,受野生動物法保護,,非法狩獵達到一定數(shù)量則構(gòu)成犯罪,。
村民獵捕壁虎獲刑 壁虎是生活中常見的動物,,尤其多見于夏季的樹林和植物密集場所。然而近幾年,,由于無蹼壁虎,,收購價格大幅上漲,導致被大量獵捕,,種群瀕于枯竭
村民獵捕壁虎獲刑 壁虎是生活中常見的動物,,尤其多見于夏季的樹林和植物密集場所。然而近幾年,,由于無蹼壁虎,,收購價格大幅上漲,導致被大量獵捕,,種群瀕于枯竭,。
(原標題:蠶食村民補貼補助20年 安徽淮南一村干部犯貪污罪被判刑五年)身為村黨支部書記,,不是想方設法為村民謀福利,而是抓住一切機會,,把本該屬于村民的補助和補貼揣進自己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