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入贅男子砍死岳父母獲死刑稱受家暴未被法院采納
記者周凌如
本報婁底訊2017年10月2日,,家住婁底雙峰的趙某美與妻子李某紅簽字離婚,這是趙某美入贅到李某紅家的第7年,。當晚,,趙某美持刀砍向外出晚歸的李某紅頸部,此前,,李某紅的父母已因身中數(shù)刀,,當場身亡。趙某美的辯護律師認為,趙某美之所以殺人最重要的原因是“入贅導致地位不平等,,長期遭受到家庭暴力”,。
近日,記者了解到,,該辯護意見未被采納,。9月28日,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趙某美故意殺人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趙某美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決書顯示,,2011年,,趙某美和李某紅走進了婚姻殿堂,婚后,,趙某美即入贅李某紅家與岳父母共同生活,,兩人還育有一子。因家庭瑣事,,李某紅多次提出離婚,,趙某美的岳父母也對趙某美不滿意,經(jīng)常因生活瑣事指責和數(shù)落趙某美及其家人,。
2017年10月2日下午,,趙某美與李某紅簽字離婚。之后,,李某紅便帶兒子外出玩耍,,李某紅父母與趙某美在家看電視。不料,,三人又為以前的家庭瑣事發(fā)生爭吵,。趙某美越想越氣,遂從廚房拿了把菜刀,,持續(xù)砍擊李某紅父母致二人死亡,。不久,李某紅帶著兒子回到家中,,趙某美便將李某紅頸部砍傷,,在兒子的勸阻下,才停止行兇,,逃離現(xiàn)場,。當年10月6日,雙峰縣公安局民警將趙某美抓獲,。
9月28日,,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趙某美故意殺人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趙某美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說法
辯稱遭受家暴未被法院采納
趙某美的辯護律師在庭審中辯稱,,案發(fā)時,趙某美的岳父母過分地譏諷,、刺激趙某美,,加之長期以來的家庭暴力行為,對本案的發(fā)生負有直接責任,。
記者了解到,,婁底中院未采納該辯護意見?!胺ㄔ赫J為趙某美思維太狹隘,,性格太固執(zhí),導致殺人,?!壁w某美辯護律師說。
公訴人認為被害人不具有過錯,,首先趙某美沒有提供直接的證據(jù)證明他遭受到了岳父母的家庭暴力,,其次,趙某美與岳父母的沖突多是屬于家庭生活中的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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