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假簽名害他欠債140萬岳麓檢方發(fā)現(xiàn)簽名造假,,依法監(jiān)督獲法院改判)
翁濤(化名)是岳陽某單位的一名普通職員,,平日里上千元的開銷都會再三考量,有一天突然發(fā)現(xiàn)自己買不了機票,、坐不了高鐵,,名列“失信者黑名單”,這都源于他莫名背負的140萬元債務,。
2017年12月29日,,這位走投無路的男子向長沙市岳麓區(qū)人民檢察院申請監(jiān)督,請求檢察機關依法提請抗訴或提出再審檢察建議,。近日,,好消息傳來,法院作出再審判決,,撤銷原判,。
一份蹊蹺合同,他背上百萬債務
2016年11月,,翁濤收到一份執(zhí)行通知書,,要求其向湖南地區(qū)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140余萬元的款項。
“我怎么可能欠人錢,,還欠100多萬,。”莫名攤百萬債務,,翁濤前往法院查詢,,才得知自己2015年9月被該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履行擔保責任,。
在法院,,他看到了案件的判決書。判決書上載明,,李氏父子在湖南地區(qū)的某公司借款購買了一臺設備,,翁濤是他們的擔保人。父子倆無力償還借款,,被該公司起訴,,翁濤負有連帶責任。由于原審訴訟過程中,法院未能找到翁濤,,經(jīng)公告送達,,最后缺席。判決顯示翁濤對李氏父子所欠租金,、違約金,、罰息等共計140余萬元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這起案件的核心證據(jù)是還款協(xié)議上“翁濤”的簽字,。但在翁濤的記憶中,,自己沒有簽過這份擔保書,也從未與李氏父子有過借貸,,怎么就欠下了百萬債務,,還成了“老賴”。
翁濤不服,,他先后提出執(zhí)行異議,、申請再審等,但因為提不出新的證據(jù),,均未能獲得支持,。
而他由于被納入“失信者被執(zhí)行人”名單,出行等方面都受到了限制,。
跑法院,、請律師、做鑒定……一年多時間里,,翁濤除了要花費時間,、精力、金錢來證明自己清白,,更多的是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字真不是我簽的,,可是沒人相信我,,就好像我真是欠錢不還的人,這事讓我整宿整宿睡不著覺,?!蔽虧虺修k人訴說著自己的委屈,生怕哪天銀行卡上養(yǎng)家糊口的微薄工資就被法院凍結(jié)了,,莫名成“老賴”讓他身心俱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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