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首例,!3人因實施“套路貸”詐騙犯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新民晚報訊(記者宋寧華通訊員邱波)今天,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二中院”)集中公開開庭宣判了黃某等11人,、張某等14人“套路貸”系列詐騙案,以詐騙罪分別判處黃某,、謝某、張某3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至200萬元不等,,其余22名被告人分別判處二年三個月至十三年不等刑期。據(jù)悉,,上海二中院判決的該案例,,是上海法院首例因實施“套路貸”詐騙犯罪而判處被告人無期徒刑的案件。
圖說:
上海二中院今集中公開開庭宣判了黃某等11人,、張某等14人“套路貸”系列詐騙案。施蕾 攝
2015年初起,,黃某,、謝某及張某等人從事個人借貸業(yè)務,后來通過注冊成立天甘公司和控制怡智公司,,分設業(yè)務部,、后勤部、網(wǎng)簽部,、催債組等部門,,由張某、黃某,、謝某等人伙同其他多名被告人,,以“無抵押貸款”等民間借貸為誘餌,以“違約金”“行業(yè)操作慣例”等名義誘騙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金額的借條,,并帶被害人至銀行轉賬,,制造被害人已取得全部虛高借款金額的假象,再以各種借口單方面認定被害人違約,,與被害人簽訂空白房屋租賃合同,,網(wǎng)簽被害人房產(chǎn)限制其交易,使用言語或身體威脅,、恐嚇,、上門騷擾等手段,或迫使被害人按照虛高金額還款,,或帶至其他犯罪團伙平賬,,或向法院提起虛假訴訟等方式騙取被害人錢財。被告人張某,、黃某,、謝某等人負責組織,、管理和業(yè)務洽談,其余被告人負責看房,、走賬,、網(wǎng)簽、討債及訴訟等,。至案發(fā),,以被告人黃某、謝某等人為首的犯罪集團騙取查某,、張某等33名被害人約1400萬元,;以張某等人為首的犯罪集團騙取被害人周某、王某,、卜某等39名被害人,,共計騙得1800余萬元。
上海二中院認為,,被告人黃某,、謝某、張某等伙同其余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共同詐騙他人錢款,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犯罪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予懲處。黃某,、謝某,、張某等人預謀后注冊成立借貸公司,下設業(yè)務部,、財務部,、后勤部、催債組等部門,,之后3人負責組織,、指揮和決策,其余被告人負責簽訂虛假借條,、銀行轉賬,、催討錢款等具體事務,各名被告人分工明確,,相互配合,,組成較為嚴密和固定的犯罪組織,應當認定為犯罪集團,,且被告人黃某,、謝某,、張某等人是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當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根據(jù)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等對兩起案件的被告人作出一審判決,最高刑為無期徒刑,。
“套路貸”作為一種非法經(jīng)濟活動,,嚴重破壞了我國社會經(jīng)濟秩序,損害了人民群眾財產(chǎn)安全和人身權益,。上海二中院將繼續(xù)嚴厲打擊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繼續(xù)加大案件辦理力度,,有效遏制“套路貸”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