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12月20日電(記者 孫清清)12月20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趙志勇,、李娜,、劉洪羊、周合鑫強奸,、組織,、強迫賣淫、協(xié)助組織賣淫一案二審當庭宣判,,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趙志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以強奸罪,、組織,、強迫賣淫罪判處被告人李娜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限制減刑,;依法駁回趙志勇,、劉洪羊、周合鑫的上訴,,維持原判,。
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被告人趙志勇、李娜,、劉洪羊,、周合鑫強奸、組織,、強迫賣淫,、協(xié)助組織賣淫一案,于2018年10月23日作出判決,,認定被告人趙志勇犯強奸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李娜犯強奸罪,、組織、強迫賣淫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限制減刑;被告人劉洪羊犯強奸罪,、強迫賣淫罪,、協(xié)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被告人周合鑫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被告人李娜、劉洪羊犯罪使用的轎車一輛,、李娜犯罪使用的手機5部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一審宣判后,,李娜服判不上訴,,趙志勇、劉洪羊,、周合鑫不服,,分別提出上訴。
2018年12月20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間,,趙志勇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或受李娜等人強迫仍多次與其發(fā)生性關系,。李娜采取暴力、脅迫手段迫使多名被害人多次與趙志勇,、周合鑫等人發(fā)生性關系,。劉洪羊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或受李娜等人強迫與他人發(fā)生性關系仍多次開車接送。周合鑫明知多名被害人系幼女仍與其發(fā)生性關系,。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上訴人趙志勇、劉洪羊,、周合鑫及原審被告人李娜分別犯強奸罪、組織,、強迫賣淫罪,、協(xié)助組織賣淫罪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趙志勇、劉洪羊,、周合鑫的上訴理由不予采納,。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的檢察意見予以采納,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