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老賴”借身份證乘車回家,,被拘留
由于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無法搭乘高鐵的邵某借用弟弟身份證購票乘車,并以整過容為由企圖搪塞過去,,結果還是被民警識破,。邵某不但沒有坐上車,還換來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近日,,蒼南站派出所鰲江警務室民警在日常查緝時發(fā)現(xiàn),行為人邵某所持有的居民身份證與其本人有一些差異,,隨即對其進行盤查,。盤查過程中邵某聲稱自己整過容,面部特征存在細微差異很正常,,例如幾年前將單眼皮整成雙眼皮等,;對于家庭情況也能詳細說明。只因邵某太過緊張,,民警就將其帶至鰲江警務室進行進一步核查,。
在對邵某隨身攜帶的行李檢查中,,發(fā)現(xiàn)了他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此時,邵某才供述其借用了親弟弟邵某某的居民身份證購買當日G164車票,,欲乘坐高鐵返回義烏,。原來,2017年邵某因民間借貸被起訴到法院,,卻一直沒有執(zhí)行法院判決,,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并限制高消費;邵某還了解到自己將面臨司法拘留,,才借了弟弟的居民身份證以方便出行,。剛在蒼南辦完事想著趕回義烏,就被民警查獲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蒼南站派出所給予行為人邵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鐵路警方在此提示,請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文明出行,,遵守鐵路運行安全相關規(guī)定,杜絕失信行為,。
丟過身份證,,意味著你可能“被法人”“被老賴”,,成為各種違法甚至犯罪行為的“替罪羊”,令人細思極恐,。身份證掛失后別人照樣用,,暴露核查責任“空轉”、部門信息壁壘等諸多漏洞,。亡羊更需快補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