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一名男子前往懷化市沅陵縣一加油站買散裝汽油,,因無法提供相關證明被拒后,,竟然在站內點燃了香煙。工作人員勸阻無效后,,拿出滅火器將火源撲滅,。男子因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日,。
晚上8點30分,這名男子駕駛摩托車來到加油站內,,欲購買散裝汽油,。工作人員要求他出示購買散裝汽油的相關證明,但因其無法提供,,工作人員拒絕銷售,。男子認為工作人員是故意刁難,竟然在加油站內拿出打火機點燃香煙,。
懷化市沅陵縣筲某加油站工作人員小陳稱:“我就給他講打汽油現(xiàn)在要開具證明,,后來他就坐在摩托車上面抽煙?!?/p>
工作人員多次上前勸阻無效,,為避免造成安全事故,當機立斷拿出滅火器將點燃的香煙撲滅,。
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如果個人因生產(chǎn)、生活等需要購買散裝汽油,,應提供本人身份證件等,,到屬地派出所開具散裝汽油購買證明,然后才能到加油站進行購買,。男子行為已經(jīng)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民警依法對其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吸煙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