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金融時報,韓國的勞工活動家呼吁對涉嫌破壞工會活動的三星電子高管給出嚴厲懲罰。市場研究公司CEO Score的負責人稱,“此次的裁定有象征意義,三星將在改變其企業(yè)文化方面面臨更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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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電 據韓媒報道,,12月6日下午,,首爾高級法院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進行“親信干政案”駁回重審的第三次公審。特檢分析了量刑標準并表示,,“綜合加重,、減輕因素,我們認為李在镕的適當量刑是10年8個月至16年5個月”,。
據悉,,特檢當天并沒有正式表明對李在镕量刑要求的意見。但是,,特檢補充稱,,希望裁判部從中選擇適當的刑罰。
當日,,特檢主要致力于反駁李在镕方面關于“賄賂樸槿惠是被動”的主張,。特檢解釋稱,大法院判斷,,李在镕并不是迫于樸槿惠的要求而不得已行賄,,而是趁著要求,為收買總統(tǒng)的職務行為而積極行賄,。另外,,特檢還把該事件定性為“政治權力和資本權力的不道德勾結”。
此前,,裁判部決定將此案件分為有罪判決日期和量刑判斷日期進行,。11月22日是判斷有罪與否的審理日期。12月6日是量刑判斷的審理日期,。
李在镕2017年因涉嫌向樸槿惠行賄被判5年監(jiān)禁,,當時法院認定李在镕5項罪名成立,分別為行賄、挪用公款,、向海外轉移資產,、隱匿犯罪收入和作偽證。隨后,,李在镕方面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而檢方則認為判刑太輕,,也提起上訴,。
2018年2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作出二審判決,,推翻一審判決結果,,判處李在镕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緩刑4年,。李在镕當庭獲釋,。
2019年8月29日,大法院對李在镕行賄案作出終審判決,。法院推翻了二審判決,,將案件發(fā)回重審。由于李在镕涉嫌的賄賂額又增加了50億韓元,,加上此前判定的賄賂額,,李在镕行賄額共計增至86億韓元。根據韓國特經法規(guī)定,,貪污金額超過50億韓元,,將被判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有觀點認為,,李在镕可能將被再次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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