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fā)后,,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于2018年7月30日對其立案偵査,,于8月30日對其取保候審。案件于2019年1月3日移送至官渡區(qū)人民法院后,,辦案部門發(fā)現孫小果系1998年一審被判處死刑的罪犯,,昆明市委遂及時向云南省委報告。省委高度重視,,要求對該案深挖徹查,,依法辦理。官渡區(qū)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8日決定對其逮捕,,公安機關對孫小果2010年4月刑滿釋放后涉嫌違法犯罪全面開展偵查,,發(fā)現孫小果及其團伙成員先后有組織地實施了聚眾斗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涉嫌黑惡犯罪。
2019年4月,,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進駐云南后,,將該案作為重點案件進行督辦;5月,,全國掃黑辦又將該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并派大要案督辦組赴云南指導督促案件辦理工作。7月26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決定,,依法對孫小果強奸、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案啟動再審。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對孫小果強奸、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一案依法再審開庭審理,。
原標題:熱評丨孫小果的“保護傘”是如何形成的2019年12月15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玉溪市紅塔區(qū)人民法院等分別對19名涉孫小果案公職人員和重要關系人職務犯罪案公開宣判。
原標題:涉孫小果案公職人員和重要關系人職務犯罪案一審宣判19名被告人分別獲刑二年至二十年△照片拍攝:李曦新華社昆明12月15日電201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