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7日,,廣東省陽西縣人民法院對許軍,、吳建亮,、楊海,、初乃濤等四人因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yè)一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許軍作為“福景001”船的實際控制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其余三名被告人吳建亮,、楊海、初乃濤,,身為該船高級管理人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到五年六個月。
2022年6月30日,,“福景001”船抵達陽江No.2大型船舶候潮防臺錨地躲避臺風“暹芭”,。7月2日,受臺風影響,,船只遭遇斷錨,、走錨,部分船員受傷,,隨后被臺風席卷失控,,撞擊陽西縣沙扒風電場風機樁,釀成多人傷亡,、失蹤的重大事故,。海事局事故調查報告顯示,相關企業(yè)和船舶未按規(guī)定撤離人員,,虛報留船人數(shù),,走錨后未及時求助,直接導致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發(fā)生后,,“福景001”所屬公司與遇難者家屬達成和解協(xié)議并支付賠償金,。
法院審理認為,許軍等人在船舶避風期間,,明知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仍強令,、組織他人冒險作業(yè),虛報留船人數(shù),,未及時組織救援,,導致重大傷亡事故的發(fā)生,情節(jié)特別惡劣,,其行為構成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yè)罪。綜合考量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社會危害程度及認罪態(tài)度,,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此次宣判有被告人近親屬、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共14人旁聽,。
此前,2023年5月31日發(fā)布的《陽江“7·2”“福景001”起重船風災事故調查報告》顯示,,2022年7月2日,,受臺風“暹芭”沖擊,福建華景海洋科技有限公司所屬的“福景001”起重船在陽江海域走錨,,觸碰風電場風機樁后斷裂沉沒,,造成25人死亡,1人失蹤,。報告指出,臺風“暹芭”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客觀原因,,而船上實際人數(shù)為30人,,卻僅上報9人,謊報人數(shù)及隱瞞走錨情況,,延誤了救援時機,,成為重大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調查組還發(fā)現(xiàn),,該船相關負責人曾多次指示船員對撤離情況作虛假報告,,對高頻呼叫不予應答。許某,、吳某亮,、楊某,、初某濤等責任人因涉及上述違法行為,被建議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處理,。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海事局成立事故調查組,全面調查事故過程,、原因,、損失情況,確定事故性質與責任,,并提出處理意見和安全管理建議,。調查報告還呼吁相關部門細化海上風電安全管理職責,消除監(jiān)管盲區(qū),,強化部門協(xié)作,,確保海上風電項目安全發(fā)展。
2024年4月17日,,廣東省陽西縣人民法院對許軍、吳建亮,、楊海,、初乃濤等四人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yè)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2024-04-18 10:30:36致25死,!“福景001”船案主犯一審獲刑10年2024年4月17日,廣東省陽西縣人民法院對許軍,、吳建亮,、楊海、初乃濤等四人因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yè)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2024-04-18 06:14:20福景001船強令他人違章作業(yè)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