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半島電視臺此前介紹,,根據20世紀90年代達成的協(xié)議條款,以色列代表巴勒斯坦人征稅,,并每月向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轉賬,。雖然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于2007年被驅逐出加沙地帶,但該飛地的許多公共部門雇員仍保住了工作,,并繼續(xù)通過轉移的稅收收入領取工資,。
數據顯示,以色列代表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每月征收的稅收約為1.88億美元,,占該機構總收入的64%,,其中很大一部分用于支付在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工作的約15萬名政府雇員的工資。但在去年10月7日巴以沖突爆發(fā)后,,以色列政府便凍結了專門用于加沙的稅收,,并于今年1月起將這筆資金轉移至挪威。
2月18日,,挪威政府表示已同意就向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轉移由以色列代征的稅款提供協(xié)助,,以避免巴民族權力機構出現嚴重財政問題。
日前,,《以色列時報》,、《耶路撒冷郵報》等多家以媒援引消息稱,,國際刑事法院最近幾天可能會對內塔尼亞胡、國防部長加蘭特和國防軍參謀長哈勒維發(fā)出逮捕令,,并可能同時對哈馬斯官員發(fā)布逮捕令,。
據介紹,國際刑事法院擁有124個常任理事國,。不同于處理國家間爭端的國際法院,,國際刑事法院重點審理犯有戰(zhàn)爭罪、危害人類罪和種族滅絕罪的個人刑事責任,。美國和以色列均不是《羅馬規(guī)約》的締約國,,但巴勒斯坦2015年簽署了該規(guī)約,因此,,國際刑事法院有權裁決與巴勒斯坦有關的問題,。
早在去年11月,國際刑事法院首席檢察官卡里姆·汗(英國籍)就證實,,他正在對約旦河西岸,、加沙地帶和東耶路撒冷可能發(fā)生的戰(zhàn)爭罪進行調查,調查始于2021年3月,,可追溯到2014年6月13日,。卡里姆·汗當時表示,,鑒于10月7日新一輪巴以沖突爆發(fā),,該調查將“延伸到10月7日以來敵對行動和暴力的升級”。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在4月26日通過社交平臺Telegram發(fā)表觀點,針對國際刑事法院可能因加沙地區(qū)的行動對以色列官員,,包括他本人,,發(fā)出逮捕令的報道做出回應
2024-04-28 22:04:08曝以總理擔心國際刑事法院發(fā)逮捕令近期,多家以色列媒體報道指出,,國際刑事法院(ICC)或將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及其他官員發(fā)布逮捕令,。內塔尼亞胡正緊急聯(lián)絡美國總統(tǒng)拜登,懇求其介入并阻止這一行動
2024-05-01 12:58:16白宮:國際刑事法院沒權發(fā)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