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合川區(qū)人民法院近期審理了一起涉及“順風車”交通事故的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案,。案件焦點在于,,私家車參與“順風車”服務發(fā)生事故后,保險公司能否以車輛非法營運為由拒絕賠償,。
車主鄧某的渝A牌照小轎車平時由其丈夫楊某使用,并已投保機動車商業(yè)險,。2023年6月,,楊某通過“順風車”平臺接單,搭載兩名乘客從四川省廣安市前往重慶市銅梁區(qū),,途中不幸與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追尾,,導致乘客一死一重傷,楊某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事故發(fā)生后,,鄧某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理由是車輛在事故發(fā)生時從事了非法營運活動,,這與投保時登記的非營運使用性質不符。鄧某因此提起訴訟,。
法院在審理中指出,,楊某的行為屬于偶爾的“順風車”拼單,目的是分擔出行成本,,并非以營利為目標,與非法營運有本質區(qū)別,。同時,,交警部門也未將楊某的行為定性為非法營運。因此,,法院認為,,這一行為并未顯著增加車輛的危險程度,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理由不成立,,最終判決保險公司需向鄧某支付保險賠償金共計3.05萬元,。
原標題:小店銷售假舒膚佳被訴 法院:不用賠 因是合法來源近日,江蘇宜興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銷售假冒“舒膚佳”香皂的商標侵權糾紛,,最終認定某副食店銷售侵權商品合法來源抗辯成立
2024-04-18 09:41:29小店銷售假舒膚佳被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