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真正管用
近期,,教育部辦公廳發(fā)布通知,,強調(diào)各學校需組建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負責欺凌行為的甄別與合法處理,每學期每班級至少舉辦兩次相關主題班會,,增強學生防范欺凌的知識與技能,,并確保監(jiān)控覆蓋校園隱蔽區(qū)域,,如樓道,、天臺及儲物室等,。
此前的四月底,教育部聯(lián)袂公安部,、國家消防救援局召開全國安全工作會議,,針對中小學幼兒園提出進行全面安全排查的要求,并計劃定期對師生,、家長開展法治教育與防欺凌專項培訓,。
此番重申通知,,意在加強對校園欺凌治理緊迫性的認識,并促使其成為學校日常管理的一部分,,避免流于表面或形式主義,。盡管過去十年中,我國多次集中力量整治學生欺凌問題,,但由于缺乏長效工作機制,,治理成效難以持續(xù),導致問題時有復發(fā),。
2017年底,教育部等十一部門聯(lián)合制定的《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已提及由學校欺凌治理委員會界定欺凌行為,,且《未成年人保護法》亦明確規(guī)定學校應建立防欺凌工作體系,,實施相關人員教育與培訓。當前,,教育部再次強調(diào)該委員會的重要性,,需審視其實際運作情況及其成效,以防落入有名無實的困境,。如何讓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真正管用,。
構建有效防欺凌機制,需確保委員會兼具廣泛代表性和專業(yè)性,,成員可涵蓋教育管理者,、校領導、教師,、家長,、學生(尤其是高中生)、法律及心理學專家等,。委員會需具備獨立調(diào)查與處理事件的能力,,避免受學校行政干預,以公開透明的方式處理每起欺凌事件,,包括舉行聽證會并接受申訴,,確保處理過程公正嚴謹。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發(fā)布的指導意見中,,明確表示將對學生欺凌采取嚴格司法措施,。因此,切實運作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嚴謹處理每一起校園欺凌案件,,是對“依法從嚴”的實踐,直接關乎每位學生的健康成長,,亟需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