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今年32歲,,其中有19年,,她做著同一個噩夢,。
夢里,,一個看不清長相的男人掐住她的脖子,,掐到快要窒息。即便只是描述這個畫面,,李佳都感到極度的恐懼,,她喘著氣,口罩一張一縮,。
這個夢真實發(fā)生過,。2005年8月,李佳13歲,。一天,,在父親家里,她被一個56歲男人王建強奸,,“再喊就弄死你”,,男人用力掐著她的脖子說。后來脖子成了她身上最敏感的部分,,假如被人觸碰,,她會大聲尖叫。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強奸的幕后指使是她的父親李國華和女友王珍,。賣掉李佳的初夜后,他們得了1500元的好處費,。之后,,李佳又被賣到了兩家洗浴中心,在那里被侵犯了三四十次,。
案發(fā)后,,當(dāng)?shù)胤ㄔ号袥Q如下:王珍、李國華因介紹,、容留賣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3 年;強奸她的王建因嫖宿幼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5 年,。
嫖宿幼女罪自1997年成為單獨罪名以來,一直飽受爭議。爭議的焦點是對受害幼女的污名化,。然而在許多案例中,,她們是被脅迫的。
2015年,,嫖宿幼女罪廢除,。但19年來,“嫖宿”兩個字始終纏繞著李佳,。
李佳回憶起痛苦的往事,,揉碎的紙屑。新京報記者 黃依琳攝
李佳不是她的名字,,是化名,。
19年來,她辛苦地藏著一個秘密,。擔(dān)心秘密藏不住,,是她這些年最大的恐懼。沒有形狀的恐懼,,把她的背和脖子都壓彎了,,走在路上她抬不起頭,感覺很多雙眼睛都在盯著自己,。就算抬起來,,也不會有人知道她長什么樣——她總是戴著口罩。
在家里,,李佳也戴口罩,,有時睡覺也不摘。房間十平米,,只放著一張床,,卻是她的整片天地。在床上躺著,,她才有安全感,,閉著眼睛躺一整天,什么也不干,。心情沒那么糟糕的時候,,她會刷刷手機,大數(shù)據(jù)推什么,,就看什么,。她說這叫“大腦沒有意識地活著”。
偶爾她會說服自己,,如果不說出去,,就沒有人知道,。但大多數(shù)時候,她說服不了自己,,她覺得所有人都知道她的過去,。
給她造成痛苦的是“嫖宿”兩個字??蔀槭裁疵髅魇莿e人的罪名,卻讓她承受著罪名帶來的“懲罰”,?這和“嫖宿幼女罪”的認(rèn)定前提有關(guān)——侵害的對象必須未滿14歲,,且是“賣淫幼女”。
為了證明李佳是“賣淫女”,,被告人王建在2006年4月3日的警方調(diào)查筆錄中供述,,“發(fā)生性關(guān)系時,我看她沒什么反應(yīng),,我就知道她不是處女”,;“沒有反抗,都是定好的事,,她想找都找不到呢,。哪能反抗?”
這些讓她感到極其羞辱的謊言,,后來成為了呈堂證供,。在法院宣判“嫖宿幼女罪”之后,李佳的內(nèi)心充斥著巨大的冤屈,。這些年,,她無法找回自己的清白。
王建具體是怎么侵犯她的,?第二個強奸她的人長什么樣,?在洗浴中心待了幾天?那些記憶里最“羞恥”的細(xì)節(jié),,李佳“記不得了”,,她反復(fù)強調(diào),不是故意不說,,是“被大腦強制性刪除了”,。
羞恥也讓她遠(yuǎn)離了外界。因為怕被別人說她是“小姐”,,她中斷了學(xué)業(yè),,一同切斷的還有與同學(xué)的所有聯(lián)系。和現(xiàn)在一樣,,那時候她也大部分時間躺在床上,,緊閉房門,,不出去,也不讓人進(jìn)來,,“你們誰都別靠近我,,別和我說話”,她對母親大喊著,,嘭地關(guān)上門,。
在關(guān)上的房門背后,她會拿刀在手上隨便劃拉幾道口子,,不覺得疼,,也沒什么感覺。自殘持續(xù)了七年,,她討厭自己的身體,,她覺得臟,這一切也是因為羞恥,。
嫁人后,,擔(dān)心被丈夫發(fā)現(xiàn),她不再自殘了,。但還是一躺躺一天,,極少數(shù)時候,她會強制自己去做點事情,,比如去學(xué)校接孩子,,短短20分鐘的路,每一分鐘李佳都在經(jīng)受著折磨,,是不是所有人都把她當(dāng)作“賣淫女”,?有時這種擔(dān)心被人看穿的恐懼會讓她一瞬間大腦空白,“突然就不知道自己在哪,,該坐什么車,,間歇性找不到家是常有的事”。
一天,,李佳刷到一條和她情況類似的新聞,,她沒細(xì)看,快速地刷下去看評論,。大多數(shù)評論都是善意的,,但還是有刺激她敏感神經(jīng)的言語,“這個女孩怪誰呢,?現(xiàn)在才說,,早干嗎去了?”李佳聯(lián)想到自己,,“我有地方說嗎,?法院都判了,,誰還相信我?他們不相信,,我又說了,,那我怎么辦呢?”她越說越急,,氣憤和痛苦壓得她喘不過氣,,閉上眼睛緩了很久。
在與新京報記者交談中講起父親,,李佳說了24次“恨”,,和41次“害怕”。
在那個重復(fù)了無數(shù)次的噩夢里,,李佳從來沒有反抗,只有恐懼,。但在現(xiàn)實中,,她反抗過。那是她第一次被侵害時,。2005年8月的一天,,她坐在炕上看電視,,突然一個男人闖進(jìn)來,,撕她的衣服,。她用盡力氣推他踹他,。但她只有13歲,身高1米4,,王建是一個1米7的56歲成年男人,。她的兩只胳膊被按著,張著嘴大聲呼救,。
但呼救引發(fā)了更可怕的威脅,,對方掐著她的脖子“再喊就弄死你”。那一刻李佳真以為自己要死了,,她放棄了反抗,,絕望地僵在床上。侵害結(jié)束后,,她蜷縮在床上靠著墻的角落里哭泣,。
這件可怕的事發(fā)生在生父李國華家里。1996年父母離婚,,母親周弘把她帶在了身邊,,一同生活的還有再婚的丈夫,。出事的那天,李佳和往常一樣去看望父親,,在李國華和女友王珍出門后不久,,那個男人就來了。
在她哭泣時,,父親回家了,。他對女兒說,“你要是說出去,,我就殺了你和你媽”,。李佳顧不上怨恨,恐懼吞噬著她,。
之后李佳“乖乖地聽話”了,,以為只要順從就會沒事了,但侵害卻一而再再而三地發(fā)生,。第一次強奸后,緊接著是第二次,,施害者還是王建,,后來,她又被一個叫李春介的男人強奸三次,。在后四次性侵犯的調(diào)查筆錄里,,“反抗”的字眼非常少。
還有一次比較激烈的反抗,,發(fā)生在她被賣到洗浴中心的頭幾天,。被關(guān)在漆黑一片的房間里,她拼了命地捶門,、大喊,、尖叫。漸漸地,,她沒力氣反抗了,。如今她想不起來當(dāng)時有沒有條件逃跑,洗浴中心的大門敞開沒有,。她說,,即便敞開,也沒有膽量跑,。前后15天,,李佳被三四十個男人侵犯,她形容自己就像機器一樣運轉(zhuǎn),。
放棄反抗也意味著絕望,。在洗浴中心,,她的手機被沒收,沒法求助,。那幾天,,父親來找過她幾次拿錢,走之前威脅她“敢跑就殺了你”,。一想到母親的個頭也不過1米5,,根本干不過父親,她就陷入孤立無援的絕望,。
只有一次,,希望的曙光照亮過她。8月20日,,在被送到洗浴中心的第五天,,猶豫再三,她選擇相信母親一次,,借了一個手機向周弘撥出了求助電話,。
接到電話的母親報了警。在民警的幫助下,,李佳被解救了。從洗浴中心出來,,她光著腳,,立刻撲在母親懷里,哭得厲害,。面對民警和母親一連串的疑問,,她什么也沒有說,堅持要回到父親那,。
為什么要回到父親家,?這是一個令人難以理解的困境。李佳著急地解釋,,“他說我不能回家,,否則會把我和媽媽都?xì)⑺溃艺娴男拧?。此后的很多次,,面對民警、律師,、記者的質(zhì)疑,,她都重復(fù)著同樣的話。
李佳的順從換來的是侵害的再次升級,。調(diào)查筆錄顯示,,8月22日,,在回到父親家的第三天,王珍說帶她出去“溜達(dá)”,,那時李佳還以為她終于可以回家了,。但她再次被賣到了另一家洗浴中心新圣潔。9月2日,,經(jīng)過母親的不懈努力,,李佳第二次被救出,帶到了派出所,。那時她已經(jīng)在新圣潔待了10天了,。
父親的威脅即便在派出所也如影隨形。在4份警方的調(diào)查筆錄里(2005年9月5日,、9月29日,、10月10日、2006年3月18日),,母親不在場,,李佳被迫撒謊,說是自愿的,,“我已經(jīng)被父親嚇得精神不太正常了,,不知道該說什么,不該說什么”,。另外5份筆錄(2006年3月14日,、3月16日、4月5日,、4月10日,、5月11日),李佳提到了“不同意”的字眼,。而這5份,,下面都有“以上情況是我在場的情況下完成”的周弘親筆簽字。
從侵害開始到結(jié)束,,“害怕”一直支配著李佳的順從,,但恐懼-順從這對關(guān)系,很久以前就牢牢扎根在了李佳的潛意識里,?!澳阒滥欠N刻在骨子里的恐懼嗎?”這天回憶起父親,,李佳把手里揉爛了的紙巾用力撕成碎屑,。“那種恐懼就像老鼠見了貓,他說殺了我的時候不是說說而已,,他一抬手就能弄死我”,。
在她的記憶中,父親沒有一天不喝酒,,他會突然毫無緣由地暴怒,,操起身邊菜刀、酒瓶,、杯子,,往她身上砸過去。在李佳的臉上,,現(xiàn)在還留著一道四厘米左右的傷疤,。
女兒的說法在母親那里得到了證實。周弘的頭上也有一道指甲蓋大小的傷疤,,是用刀砍的,。李佳說的那種恐懼,也刻在周弘的骨子里,?!拔抑灰肫鹚木蜁蝗槐惶崞饋怼?,她避免提到李國華的名字,,而是用“那個畜生爹”來稱呼他?!拔叶夹挪恢?,擔(dān)心把女兒給禍害了”,以前女兒去李國華家回來后,,周弘總會擔(dān)心地問,你爸摸過你沒有,。
李國華為什么要指使他人對親生女兒性侵,,這是一個謎。在2006年3月15日的警方調(diào)查筆錄中,,李國華供述,,把女兒的初夜賣掉,是王珍的提議,,“找個有錢的男的,,把李佳養(yǎng)起來,改善一下家庭條件,,我就說愛咋咋地”,。但王珍否認(rèn),在2006年3月16日的調(diào)查筆錄中,,她供述是李國華的主意,,“他想租樓房住,,但沒錢,讓我給李佳介紹一個有錢的朋友,?!?/p>
真實情況究竟是什么,也是一個謎,。在多份調(diào)查筆錄中,,李國華提到女兒的語氣極其冷漠,他不記得女兒的生日,,對她的痛苦視而不見,。第一次侵害發(fā)生時,他和女友出去喝酒了,,算著時間回到家后,,他瞥了一眼角落里哭泣的女兒,然后打開了電視,,邊喝酒邊看,。
對此周弘只能給出這樣的解釋,“他想要兒子”“他人品太差,,連他爹都打”“他成天和小姐混在一起”“他沒錢”,,這些都說完了,她還是不理解,,“那個畜生,,誰尋思他能干出這樣坑人的事?”
李佳也想知道答案,,有兩次,,她很想問問父親,為什么要那么對她,?
第一次是她被強奸后,,聽到父親的威脅。那時她才意識到,,父親是知道這件事的,。但她怕挨揍,問不出口,。第二次是她被救出來后,,拼湊出了事情的全貌。但那個時候,,父親已經(jīng)被逮捕,,她也沒有得到答案。漸漸地,絕望腐蝕了她,,她不想問了,。
新圣潔洗浴幾經(jīng)易主,如今已經(jīng)改名,,大招牌底下還留著“新圣潔洗浴”的小字,。新京報記者 黃依琳攝
艱難重啟
“噓!”每次周弘去李佳家,,開門總是看到女兒把食指按在嘴唇上,,意思是“不許亂說話”。周弘會使個眼色告訴女兒,,放心吧,。到女兒家,她會把手機靜音,,害怕律師和其他知情人給她打電話,,一不小心在女婿和外孫面前泄露了那個可怕的秘密。女兒曾威脅她,,“要是你給我搞砸了,,我就抱著兒子跳樓”。
李佳深信,,如果給丈夫和孩子知道她是“賣淫女”,,這個家就沒了。組建家庭,,是她自己的主意,。那一年是2014年,她22歲,,距離那件可怕的事已經(jīng)過去9年了,。既然已經(jīng)在家里走不出來了,嫁人起碼也可以從一個房子,,挪到了另一個房子,,她想。
丈夫是熟人介紹的,,大她9歲,沒有固定工作,,偶爾去飯店幫忙送貨,。初次見面的那天是在母親家里,兩人沒說一句話,,沉默了兩個小時,。不久,這個男人向她求婚,她答應(yīng)了,?;槎Y安排在當(dāng)?shù)氐木茦牵罴汛┲榧喺驹谂_上,,司儀問什么答什么,,有那么幾個瞬間,她感受到了新生的快樂,,但大多數(shù)時候,,她木然地看著臺下的人吃飯。
同房之夜,,李佳閉著眼睛,,身體在發(fā)抖。為了讓自己看起來像個“正常人”,,她強撐著配合丈夫,。她欺騙丈夫,以前交過男朋友,。
這是她和丈夫撒的第一個謊,,她知道開了頭,就要用無數(shù)個謊言來圓,。有律師,、記者找她,她要想個理由,,比如說去見母親,。她還要想,丈夫如果問,,你為什么不帶我去,。她要怎么回答。撒謊太困難了,,她的生活圈子只有母親,、丈夫和孩子,她編不出一個出門的理由,。更重要的是,,她害怕又自責(zé),她覺得對不起丈夫,,甚至想到整個婚姻都是一場騙局:如果他知道自己的過去,,還會娶她嗎?
更多的時候,,李佳以沉默代替撒謊,。每當(dāng)丈夫問她,,你為什么不出門,為什么沒有朋友,,為什么不工作,,為什么不快樂,她總是低著頭,,什么也不說,。“我害怕他問我,,我回答不上這些問題,,只要做到安靜,就不會說錯話”,。
久而久之,,丈夫不再問她這些問題。他習(xí)慣了妻子的“不正?!?,讓她在自己房間里呆著,不打擾她,。有時丈夫在家里看電視,,會把聲音調(diào)低,李佳躺在不遠(yuǎn)處的臥室里,,她想,,他這是在陪我。
李佳在床上躺著的那些日子,,丈夫承擔(dān)著更多的家庭負(fù)擔(dān),,賺錢、接送孩子,、買菜,。每次李佳找不到路,丈夫會來接她回家,。和他在一起,,李佳有了安全感,對他充滿了感激,。但她從未和丈夫表達(dá)過,,“我們兩個零交流,就像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的朋友”,。
丈夫為什么愿意和她過,?她沒問過,她猜也許是因為有了孩子,?;楹笠荒辏罴焉铝撕⒆用?。毛毛還沒到一歲,,李佳就和丈夫分房睡,9年里不再有性生活,。她給丈夫的理由是孩子太吵,,讓他帶著睡。沒說的是,,她受不了和別人躺在一張床上,,即便是她最愛的孩子。
毛毛現(xiàn)在已經(jīng)小學(xué)二年級了,,一次他開玩笑說,,自己才不要找對象,因為媽媽在家啥也不干,,都是爸爸在賺錢養(yǎng)家,。聽到兒子這么說,李佳一個人回到房間,,關(guān)起門來,,大口呼吸,沉默地流淚,。如果丈夫和孩子不在家,,她會沖著空氣使勁地喊。
宣泄里有她這些年來巨大的不甘,。關(guān)于學(xué)校,,李佳的記憶停在了小學(xué)。一張出事前三個月的畢業(yè)照里,,李佳看著比旁邊的同學(xué)更瘦小些,,她身高1米4,在班上坐第一排,。那時,,她還是一個喜歡畫畫和跳舞的小女孩,有著當(dāng)藝術(shù)家的夢想,。如今那些痕跡已經(jīng)被抹去了,,畫出事后扔了,舞蹈動作一個也不記得,。她再也沒有回到從前的夢想里,。
她拒絕了母親介紹的所有工作,面對其他“重啟人生”的提議,,她也覺得無望,。有人建議她去找心理醫(yī)生,,她覺得可笑,“誰也救不了我,,我就問,,時間能倒回嗎?”
即便如此,,她的內(nèi)心深處,,還是有一件事可以“重啟人生”——把罪名改過來。
坐了過夜硬座,,周弘提著行李箱凌晨3點到達(dá)目的地,。新京報記者 黃依琳攝
8點到了,該打胰島素了,。因為要掀起衣服打肚皮,,周弘躲進(jìn)了逼仄的廁所。賣零食的列車員幾分鐘前來過,,小車?yán)镉兴{(lán)莓干,、牛奶片、芒果片,,她說不吃,,有糖尿病。這些年來她得了好多病,,除了糖尿病,,還有腦梗、心臟病,、肝囊腫,、淋巴癌。由于糖尿病引發(fā)的精神病變,,她的腳腕子比手腕還細(xì),。她不敢去醫(yī)院,怕查出來鬧心,。
從2007年到現(xiàn)在,,老家到北京的列車不斷提速,從14個小時到6個小時,,但她只坐最便宜的硬座——128塊,。對她來說也不是個小數(shù)目,夠她吃半個月了,。
打完胰島素,,周弘在三人座的硬座躺下??伤恢?,躺下就開始刷手機,,里頭收藏了很多文章,內(nèi)容差不多是這些:“有事找記者打哪些電話”“貪腐局長被抓”“怎么去最高法院申訴”,。
2007年3月的一天,,周弘收到判決書,上面寫著“判定王建構(gòu)成嫖宿幼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吹竭@個結(jié)果,,不懂法的周弘還是氣得發(fā)抖,“那不就說我女兒是賣淫女了嗎,?”此后,,她申訴了八次,失敗了八次,。
剛開始周弘也鬧不明白“嫖宿幼女罪”和“強奸罪”的區(qū)別,,但卷宗里的一些細(xì)節(jié),讓她難以接受,。比如,,王建在2006年4月3日的調(diào)查筆錄中供述,“她愿意(和我發(fā)生性關(guān)系)”,。
本案的代理律師彭曄介紹說,,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奸淫幼女被視為強奸罪中的法定從重情節(jié),,最高可判處死刑,;而嫖宿幼女罪的法定刑罰為5至15年有期徒刑。
上世紀(jì)90年代,,司法機關(guān)在嚴(yán)打賣淫嫖娼時發(fā)現(xiàn)其中涉及幼女,,一些賣淫組織故意隱瞞幼女年齡,有嫖客則以聲稱不知對方未滿14周歲為借口,,試圖逃避強奸罪,。為了區(qū)分開嫖宿幼女與普通嫖娼,更嚴(yán)厲地處罰這種犯罪,,1997年,,嫖宿幼女罪成為獨立罪名,與強奸罪相區(qū)別,。
然而在實施過程中,,立法初衷逐漸走樣。在1997年-2015年間,,發(fā)生了多起性侵幼女案,,涉案人多按“嫖宿幼女罪”定罪,,引發(fā)了學(xué)術(shù)界和媒體界的爭議。據(jù)公開資料顯示,,2008年全國“兩會”便有全國政協(xié)委員提出取消嫖宿幼女罪的提案,。
積極推動廢除該罪的全國婦聯(lián)執(zhí)委孫曉梅教授指出,依據(jù)《兒童權(quán)利公約》所確立的“兒童優(yōu)先”“兒童最大利益”原則,,所有兒童賣淫活動中的兒童均被推定為“被利用”的,,而“嫖宿幼女罪”的名字會導(dǎo)致幼女被打上道德缺陷的標(biāo)簽。
周弘最在意的是為女兒“正名”,,把女兒從“羞恥”中拉出來,,也把她自己拉出來。
這些年,,為女兒奔走,,是周弘全部的人生?!拔疫@個當(dāng)媽的,,欠孩子一輩子”。她說女兒以前很優(yōu)秀,,“不用管”,。但“不用管”也許意味著疏忽,她說不出女兒的成績排名,,女兒小學(xué)時畫的畫,,她也沒印象,“搬家時全扔了”,。女兒出事的那段時間,,她忙著賣水果,沒有每天給女兒打電話,,關(guān)心她在哪兒,,直到女兒給她打求助電話,她才瘋了一樣拼命去找,。
周弘困在了“贖罪母親”的角色里,,她常念叨著“如果”開頭的猜想。如果能早點離開那個家暴的丈夫,;如果第一次救出女兒后,,再堅決一點,不讓她回前夫家……女兒是不是就不會像這樣,。
法院的判定和母親的申訴,,影響了李佳對于罪名的認(rèn)知。一直以來,她以為那件可怕的事留下了“賣淫女”的案底,。她的大部分“恐懼”都來源于此:總有謊言被戳破的一天,,不是兒子日后考學(xué),就是他參加工作的時候,。
直到今年4月新京報記者到訪,,提醒她不必?fù)?dān)心影響孩子。她才驚訝地意識到自己錯誤地背負(fù)著“罪名”,。她問記者,,“你說我沒有案底,是真的嗎,?你沒有騙我吧,?”
周弘在北京借住在一對夫妻朋友家。新京報記者 黃依琳攝
出事以后,,母女感情一度撕裂。因為怨不著父親,,李佳的怨恨發(fā)泄在了母親身上,。大概有十多年,李佳只喊母親的名字“周弘”,。一不順心,,她就威脅母親要去跳樓,這是她慣常的情感要挾,。周弘知道,,這不是女兒的錯。
一次,,她把帶血的衛(wèi)生巾扔在客廳泄恨,,繼父拿著小塑料袋跟在背后默默撿起。另一次,,母親帶她逛街,,她走到一家服裝店,指了一圈,,“一樣一件,!花不到你的錢我就難受!誰讓你生下我,,誰讓你倆離婚”,。周弘低著頭想,孩子說得對,,說啥也不能生氣,。她知道,這也不是女兒的錯。
這些年,,母女間隔閡的縫隙逐漸被不理解填滿,。周弘不知道女兒最深層次的恐懼來源于“案底”。對于女兒的“反?!?,她的看法是“這孩子走不出來,總害怕給別人知道”,。但再深一點,,女兒在洗浴中心被迫賣淫所帶來的羞恥,她無法切身體會,。
“媽媽不理解我”,,李佳常這么想。有一次,,母親給她介紹了一個賓館前臺的工作,,她朝著母親大喊大叫,“你嫌我不夠丟人是嗎,?”
周弘也覺得女兒不理解她,,她的人生也破碎了。1998年,,嫁給第二任丈夫的時候,,她給自己起了個網(wǎng)名“幸福的女人”。2005年,,女兒出事了,,她把網(wǎng)名改成“盼望”。2018年,,第二任丈夫生病死了,,她覺得沒什么能盼望的了,改成了現(xiàn)在的“紅紅”,,周弘希望這個名字能給她帶來好運,,祝她的人生再翻身。
這兩年,,她的人生似乎有了一點好的跡象,。毛毛漸漸長大,李佳不恨母親了,。她好像突然看見了母親這些年的辛苦,,那些母親無故消失的日子,那些她背過去打電話的身影,,在她腦海里一遍遍閃過,。
有一次,看到母親殘破的黑指甲時,她摸著看了半天,,轉(zhuǎn)頭就哭了,。那是母親去餐廳刷碗,被84消毒液混入的洗滌靈腐蝕的,,一碰水就鉆心地疼,。周弘其實不想讓女兒看見她的指甲,這些年遭的罪,,她幾乎不和女兒說,。
和女兒,她提得更多的是希望,。去年3月,,周弘認(rèn)識了兩位律師愿意提供免費法律援助,每次提到他們,,她總不忘感嘆“真是大好人?。 逼鋵嵾@些年,,她有許多想要感謝的人,。社區(qū)的工作人員從未為難過她,每次見面總會說幾句寬慰的話,。她也忘不了與一位司法人員的會面,那天對方問她能不能摘下口罩,,“讓我看看你這位偉大的母親”,。
今年4月,聽說新京報記者要來,。李佳猶豫了一天,。第二天,她洗了個頭,,穿戴整齊地來了,。她是如何說服自己的?她說,,“為了我自己和媽媽,,我想再試一次”。她把兩手的指尖碰在一起,,比了個碗大小的形狀,,“我現(xiàn)在的痛苦這么大”,,然后兩只手慢慢靠近,,疊成兵乓球大小,“如果成功,那就變小了這么多,,我知道痛苦永遠(yuǎn)不會消失,,但是”,她低著的頭微微地抬了起來,,“從此,,我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在路上了”。
周弘也在盼著這一天,。那時她會叫上女兒去廟里呆一段時間,,靜靜心。然后找個固定工作,,為女兒再攢點錢,。更重要的是,“咱們娘倆都可以開始新的人生了”,。
在周弘的申訴材料里,,夾著一張剪報。那是2013年的一篇報道,,那年13歲的小蘭被40歲出頭的楊某慶帶到酒店開房,,發(fā)生性關(guān)系后,楊某慶給了小蘭800元,。2015年3月,,邛崍法院作出判決,判楊某慶強奸罪,,并從重處理,,有期徒刑5年。這是國內(nèi)首次對嫖宿幼女的犯罪者以強奸罪判刑的案例,。
七個月后,,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guān)于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guī)定(六)》,,廢除嫖宿幼女罪,此后奸淫未滿十四周歲幼女的罪犯,,根據(jù)刑法第236條規(guī)定,,以強奸罪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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