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個稅APP更新:新增顯示經(jīng)營所得等5項個人所得,專家稱將所有收入?yún)R總后能方便納稅人查詢,、核對和申報個稅
近日,,個人所得稅APP更新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個人所得稅APP是國家稅務總局推出的官方稅收管理,、個稅申報系統(tǒng)手機應用,。《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與此前相比,,目前該應用在“收入納稅明細”中,新增展示了5項個人所得,,分別為經(jīng)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
納稅服務熱線12366客服人員表示,,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即個人所得稅法中提到的前4項個人所得,,此次新增展示的5項個人所得主要是查詢,、展示的作用,并不改變匯算清繳方式,。
《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前,個人所得稅APP的“收入納稅明細”僅展示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綜合所得,。更新后,,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9項個人所得均可以在個稅APP上查詢,、展示。
個稅APP新增展示了經(jīng)營所得等5個項目
目前,,哪些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規(guī)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jīng)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
康德智庫專家,、上海慮遠律師事務所律師鐘瀏漪接受《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微信采訪時表示,新增的5項納稅項目主要是基于個人從事經(jīng)營活動或擁有財產所產生的收入,,而原有的4項綜合所得則主要是與個人勞動所得相關,。前4項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而后5項所得則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隨著居民抓緊時間在7月前完成個稅年度匯算,,個人所得稅APP中“收入納稅明細”新增的“利息”項目引起了廣泛關注,同時也再次引發(fā)了關于存款利息稅收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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