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若轉變“臺獨”立場,,大陸可不追究刑責
6月26日上午,國臺辦舉行例行新聞發(fā)布會,,發(fā)言人朱鳳蓮就近期兩岸熱點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是否會追究島內已轉變“臺獨”立場的人刑事責任?
記者:請問對于島內一些過去曾主張“臺獨”,、但目前立場已發(fā)生轉變的人,,大陸方面是否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
國臺辦發(fā)言人朱鳳蓮:《關于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嚴格依法制定,,堅持寬嚴相濟、罰當其罪,。“臺獨”頑固分子主動放棄“臺獨”分裂立場,不再實施“臺獨”分裂活動,,并且采取措施減輕,、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擴大,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責任,。
國臺辦:若轉變“臺獨”立場,大陸可不追究刑責
回應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司法文件效力問題
記者:此前大陸方面宣布“臺獨”頑固分子清單及制裁措施后,,臺陸委會曾稱“兩岸互不隸屬,,制裁非法無效”。請問大陸此次出臺的《關于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如何對臺灣產生效力?
國臺辦發(fā)言人朱鳳蓮: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是無可辯駁的法理事實,,也是國際社會普遍共識,。國家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具備堅實的法理基礎和充分的法律依據(jù),,是捍衛(wèi)國家主權、統(tǒng)一和領土完整的應有之義,,也是維護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正義之舉,。凡是以身試法的“臺獨”頑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處,,國家執(zhí)法司法機關都將一追到底,,依法嚴懲。
6月26日的國務院臺辦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上,,有記者提問關于島內部分人士過去主張“臺獨”、但立場現(xiàn)已轉變的情況,,詢問大陸方面是否會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2024-06-26 13:45:47臺獨立場轉變的6月26日,,國務院臺辦舉行例行新聞發(fā)布會。有記者問,,對于島內一些過去曾主張“臺獨”,、但目前立場已發(fā)生轉變的人,大陸方面是否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4-06-26 13:31:29臺獨立場轉變的6月26日的國務院臺辦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上,,有記者提問關于過去曾擁護"臺獨",、但目前觀點已發(fā)生變化的島內人士,大陸是否會繼續(xù)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2024-06-26 11:00:27轉變“臺獨”立場者符合規(guī)定可免刑責6月26日,,國務院臺辦舉行例行新聞發(fā)布會,。有記者問,對于島內一些過去曾主張“臺獨”,、但目前立場已發(fā)生轉變的人,,大陸方面是否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4-06-26 10:50:42國臺辦:主動放棄“臺獨立場者可不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