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遭解聘女性職場困境還有哪些
海滄晨昕學校的一位教師小陳,,在休產假期間遭遇了非同尋常的情況,。據地方媒體報道,學校要求她在產假期間參與考核,首次考核后,,小陳與另一位教師成績相同,,進而進行了額外的競賽,。最終,,小陳排名倒數(shù)第二,面臨解聘的風險,。學校依據考核結果做出解聘決定,,這讓小陳深感困惑,不明白為何產假期間也要接受考核并可能因此失去工作,。當?shù)亟逃块T已介入,,要求學校糾正這一行為。
我國法律明確規(guī)定,,雇主在女員工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不得解除其勞動合同,這是《勞動法》,、《婦女權益保障法》以及《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中的強制性條款,。涉事學校的行為顯然違反了上述法律法規(guī),缺乏對法律應有的尊重,。
近年來,,社會對保護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女性權益的意識增強,,多起類似事件引發(fā)了公眾討論,。司法機構通過案例不斷強化相關法律的實施,公眾普遍認同應無條件保障這些特殊時期女性的職場權益,。然而,,海滄晨昕學校的舉動卻背道而馳,,凸顯了對法律敬畏的缺失。
教育局方面已明確指出學校要求休產假教師參與考核并公示解聘的做法錯誤,,承諾會督促學校改正,。公眾期待教育主管機構不僅能妥善處理小陳的權益問題,還能以此為契機,,加強對產假女性權益的全面保護,。
此外,小陳對考核過程的公正性提出質疑,,她指出初次考核分數(shù)高于倒數(shù)第二名,,卻仍被要求加賽,要求學校給出合理解釋,。
維護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女性的合法權益,是法律鐵定的要求,,也是社會共識和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相關部門必須嚴肅對待此類問題,,努力營造一個更加公平,、包容的工作環(huán)境。
7月23日,,網絡上熱議一起事件:一位教師在享受產假期間,,遭遇學校公開解聘的通知,。此前一天,福建一家媒體報道了此事,,稱該教師小陳在廈門某校任教接近五年,,產假期間收到了學校的考核及解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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