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在上海市普陀區(qū)武威路,、紅棉路路口違反交通規(guī)則,,闖紅燈穿越馬路,,不幸與騎行電動車的林某相撞,,導致林某倒地并被隨后的轎車碾壓,。事故發(fā)生后,,周某選擇逃離現(xiàn)場,,而林某雖被緊急送醫(yī),,仍于當天不治身亡,。這一悲劇性的交通事故案件,近期由上海市普陀區(qū)人民法院進行了審理,。
據(jù)法院通報,該事件發(fā)生在2024年5月的一個清晨,,周某在人行橫道上違法通行時與林某發(fā)生碰撞,,林某隨即倒在迎面而來的機動車道上,正好趕上綠燈放行,,劉某所駕駛的小客車雖試圖避讓,,但仍未能避免碾壓事故。周某在釀成事故后逃離,,后經(jīng)警方通知,,自行投案并坦白了整個事件過程。
根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周某因闖紅燈需承擔主要責任,,而林某因超速駕駛電動車分擔次要責任,劉某則在事故中無責,。法院審理認為,,周某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并且其逃逸情節(jié)加重了處罰依據(jù),但鑒于其有自首情節(jié),,判決結果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審理此案的薛依斯法官強調(diào),交通肇事罪不特定于任何一類交通參與者,,不論是機動車駕駛員,、非機動車使用者還是行人,只要違反交通規(guī)則導致嚴重后果,,都將面臨法律的嚴懲,。薛依斯法官還指出,行人雖常被視為交通中的弱勢群體,,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無視交規(guī),,如因違規(guī)導致嚴重后果,同樣要面對法律責任,。此案例中,,周某的行為就是對這一原則的警示。
此外,,薛依斯法官提醒公眾,,除闖紅燈外,“疏忽大意”也是引發(fā)交通事故的常見原因,,例如不察路況突然開車門導致的“開門殺”事故,,也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提醒所有交通參與者務必時刻保持警惕,,遵守交通規(guī)則,,共同維護安全的道路環(huán)境。
行人闖紅燈過馬路,,造成騎電動車的受害人摔倒,進而被轎車碾軋致死,。法院判定轎車司機無刑責,,闖紅燈的行人以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半。
2024-09-11 10:32:30司機撞死人無刑責近日,,浙江桐鄉(xiāng),,一輛電動車駛入大貨車的右轉“死亡盲區(qū)”。執(zhí)勤輔警魏洪芬見狀,,一邊奔跑一邊揮手大喊“停車,!停車!”
2024-07-17 10:16:22女警一聲大喊救險被貨車碾壓的騎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