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領取免費雞蛋,一群老人急于排隊,,不幸引發(fā)了一場踩踏事故,導致一位八十多歲的老奶奶喪生,。這一悲劇引發(fā)了關于責任歸屬的討論。
最近,,四川南江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及安全保障責任的案件,。案中,顧客楊某某在參與某超市的免費領雞蛋活動時因人群擁擠而不幸摔倒致死,。法院最終判定,,超市需承擔30%的經濟賠償責任,約99,975元,,而受害者家屬則需自負70%的責任,。雙方對判決不滿,提出上訴,,但二審維持了原判,。
事件回溯到2023年9月5日早晨,楊某某前往某超市外排隊,,參與該超市的早鳥優(yōu)惠活動,。因活動吸引了眾多顧客,大家在超市正式開門前便在外自發(fā)排隊,。當部分員工提前開門準備時,,人群突然擁擠,導致楊某某摔倒重傷,,數日后不治身亡。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總計超過31萬元,,由于雙方對賠償事宜協(xié)商無果,,受害者的孫子和孫女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法院審理指出,,盡管事故發(fā)生時超市尚未正式營業(yè),,但鑒于活動的性質和顧客的排隊目的,超市理應在可預見的情況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同時,,考慮到楊某某的高齡,她本人也應對參與此類活動的風險有所認識,,因此對事故的發(fā)生也有一定責任,。
法官解釋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共場所如超市有義務確保消費者的安全,。這不僅是法律要求,,也是構建安全社會環(huán)境的基礎。同時,,消費者,,尤其是老年人,應該意識到個人安全的重要性,,謹慎評估參與公共活動的風險,。維護公共安全,需要管理者和消費者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