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女士和丈夫長期在杭州工作,,過去八年里,,他們租住著一套85平方米的公寓,,年租金約為4萬元,。這段時間里,,他們的家庭添增了兩個孩子,,與房東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然而,,當夫婦倆最近購買了新房并準備搬出時,,退租過程并不順利,。
潘女士提到,,房東在得知他們將不再續(xù)租后,要求其賠償多項物品的損失,,包括鋼化玻璃,、空調(diào)維修、淋浴房玻璃門,、電視機,、沙發(fā)清洗等費用,總計超過了違約金的4000元及3200元的押金,。此外,,房東還要求歸還去年自愿減免的2000元租金。潘女士對此感到不滿,,認為這些損耗屬于正常使用范圍,,不應由她承擔。
根據(jù)租賃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確實需要支付年租金10%作為違約金,,潘女士愿意承擔這部分費用,但她堅持認為押金應予退還,,并對其他賠償要求提出異議,。由于雙方意見不合,本應退還的剩余租金19866元也因此被房東暫扣,。
房東朱阿姨則強調(diào),,潘女士的提前退租給她帶來了損失,她有權(quán)扣留押金并要求賠償,。房東主張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針對這一情況,有律師指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承租人無需為正常使用中的自然損耗負責。律師建議潘女士詳細檢查租賃合同,,并基于友好協(xié)商的原則與房東溝通,,同時保存好相關(guān)證據(jù),若協(xié)商無果,,可考慮請求第三方調(diào)解或采取法律行動,。
關(guān)于租賃期間物品損耗的責任歸屬,律師解釋說,,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通常由房東承擔,,而因租客不當行為造成的損害則應由租客負責。為了避免此類糾紛,,租賃合同中應對損耗責任有明確的規(guī)定。
通過這一事件,可以看出在租賃關(guān)系中明確合同條款,、保持良好溝通以及妥善處理損耗問題的重要性,。
潘女士一家在杭州租了一套房子,,住了8年。她說房東是一位50多歲的大姐,,她們相處得很好,,一直是當親人看。
2024-10-08 15:23:58女子租房8年被收損耗費覺得傷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