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擅自離崗16年員工已返回公司
近日,,吉林森工集團泉陽泉飲品有限公司發(fā)布通告,,要求4名員工限期返回公司上班,,引起廣泛關注,。這4名員工分別是張玉華、尹世橋,、任守志和王亮,,他們未經(jīng)公司批準擅自離崗,,時間從9年到16年不等,。
通告顯示,,張玉華自2008年8月起擅自離崗,至今已有16年,;尹世橋離崗9年,。在這段時間內(nèi),公司多次嘗試聯(lián)系這些員工但未果,。據(jù)稱,,這4人均為普通生產(chǎn)工人,當時有人因個人原因突然“失蹤”,。
通告要求這4名員工于10月21日前返回公司上班,,如逾期不歸,公司將按《勞動法》和吉林省國資委的相關規(guī)定處理,,包括解除勞動合同,。該公司表示,離崗期間并未給這些員工發(fā)放工資,,不存在“吃空餉”的問題,。
對此,涉事公司一名接線工作人員解釋,,由于企業(yè)轉(zhuǎn)制等原因,之前發(fā)生過類似“占崗位名額不上班”的情況,。這4名員工公司實在聯(lián)系不上,,無奈才發(fā)布公告,屬于正常的人員清退程序,。公司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也表示,,4名員工離崗當天就停止支付工資,希望他們回來工作,。
據(jù)報道,,擅自離崗16年的張玉華的丈夫表示,妻子一直在外地陪孩子上學,,計劃下周一回公司上班,。他還提到,,16年前妻子懷孕身體不好,公司相關負責人批了產(chǎn)假在家休養(yǎng),。
律師付建認為,,勞動者擅自離崗屬于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公司有權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解除合同,。董文明律師則表示,,公司通過媒體發(fā)布公告的方式要求員工限期返崗,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員工的知情權,,避免信息溝通不暢可能造成的糾紛,。
近日,吉林森工集團泉陽泉飲品有限公司發(fā)布通告,,稱有4名員工擅自離崗,,其中一名員工離崗時間長達16年。公司工作人員確認了此事,,并表示正在處理,,但未透露具體細節(jié)
2024-10-21 15:05:11吉林國企離崗16年員工已返回公司10月21日,吉林森工集團下屬公司一名擅自離崗16年的員工張某某已返回公司,。張某某的丈夫表示,,森工集團相關負責人正在處理此事。吉林省國資委工作人員也證實此事正在調(diào)查中
2024-10-22 20:49:00離崗16年國企員工已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