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4日,,江西省橫峰縣人民法院對萬年縣上坊鄉(xiāng)原黨委書記李佩霞受賄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李佩霞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同時追繳其受賄所得財物,,上繳國庫。
經(jīng)審理查明,,從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期間,,李佩霞利用擔任萬年縣上坊鄉(xiāng)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65萬元,。
橫峰縣人民法院認為,,李佩霞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紤]到李佩霞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態(tài)度好,,并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及酌定從輕處罰情節(jié),法庭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李佩霞當庭表示服從判決,。
據(jù)江西省上饒市橫峰縣人民法院消息,,今天(11月7日),,橫峰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萬年縣上坊鄉(xiāng)原黨委書記李佩霞受賄一案。
2024-11-07 15:42:20被控受賄165萬元,!李佩霞受賄案一審開庭2024年11月14日,,橫峰縣人民法院對萬年縣上坊鄉(xiāng)原黨委書記李佩霞受賄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判處李佩霞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同時追繳其受賄所得財物,上繳國庫
2024-11-14 09:50:00李佩霞受賄案一審被判三年2024年11月7日,,橫峰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萬年縣上坊鄉(xiāng)原黨委書記李佩霞受賄案,。案件由橫峰縣人民檢察院于2024年9月29日提起公訴,并在次日被法院立案受理
2024-11-07 14:59:00李佩霞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