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未成年人的三名罪犯被依法執(zhí)行死刑
今天(13日),,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強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被依法執(zhí)行死刑,。
罪犯郭某某系某地民辦小學教師。
2013年至2019年2月,,郭某某利用其任課教師,、班主任身份,先后奸淫6名女學生共計百余次,,6名被害人初次被強奸時均不滿14周歲,。郭某某還多次猥褻另外3名未滿12周歲女學生。第一審,、第二審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郭某某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準。
罪犯尚某某系某地務(wù)工人員,。
2011年至2020年,,尚某某在公園、廣場,、公交車,、幼兒園門口等公共場所選取,、結(jié)識低齡幼女,,采取誘騙,、脅迫等方式,將幼女帶至隱蔽處實施性侵害,,共奸淫,、猥褻幼女5人、猥褻幼女3人,。其間,,尚某某偷拍性侵害過程及被害人隱私部位視頻、照片,,以此要挾,、長期奸淫其中4名幼女,并致一名被害人患重度抑郁和重度焦慮癥,,多次自殺未果,。第一審、第二審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尚某某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準,。
罪犯公某某系某地農(nóng)民。
公某某利用同村張某(女,,化名)經(jīng)常到其經(jīng)營的小賣部玩耍之機,,采取誘騙、脅迫等方式,,長期精神控制張某,,單獨或者伙同他人實施性侵害,時間自2015年夏張某未滿12周歲開始至2020年1月案發(fā),。其間,,共計單獨實施強奸8次、輪奸2次,、單獨或共同猥褻40余次,,致張某不堪忍受,割腕及服農(nóng)藥自殺身亡,,歿年16歲,。第一審、第二審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公某某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準,。
上述三案中——
今天(13日),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強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被依法執(zhí)行死刑,。罪犯郭某某系某地民辦小學教師
2024-11-14 09:13:343人強奸未成年人被執(zhí)行死刑今天(13日),,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強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被依法執(zhí)行死刑,。罪犯郭某某系某地民辦小學教師
2024-11-14 10:49:59強奸未成年人罪犯被執(zhí)死刑11月25日是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也被稱為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
2024-11-26 10:01:52男子賭博家暴殺妻被依法執(zhí)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