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值班期間,,時任派出所所長的張某未到崗。后來在接到警情后疏忽大意,,不正確履職,最終導致交警部門的一名輔警被刺傷并因搶救無效死亡,。貴州石阡縣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銅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瓦屋派出所原所長張某犯玩忽職守罪一案,,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張某出生于1980年,,是貴州銅仁市碧江區(qū)人。他在擔任銅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瓦屋派出所所長時,,負責偵辦一起故意傷害案件,。犯罪嫌疑人劉某章于2021年11月2日被取保候?qū)?,并繳納了2000元保證金;同年11月24日解除取保候?qū)?,但保證金并未退還,。2022年3月2日,檢察機關(guān)對劉某章作出不起訴決定,,當天劉某章向瓦屋派出所主張退還保證金未果,。
當晚22時23分,劉某章酒后撥打瓦屋派出所報警電話,,聲稱若不退保證金將燒毀自己的住房,。當時,值班人員為張某和杜某,,杜某因次日有任務已回家收拾行李,,而張某未按規(guī)定到崗。值班輔警唐某貴接警后向張某匯報,,但張某既未立即趕赴現(xiàn)場處警,,也未向上級報告,僅安排兩名輔警前往現(xiàn)場并進行電話勸說,。23時許,,輔警唐某貴和劉某濤趕到劉某章家,被其持刀追趕,。張某得知情況后,,讓二人回派出所等候增援,自己仍未到場也未上報,。
在此期間,,劉某章持刀攔停駕車路過的另一名輔警向某清,致使其左手食指受傷,。向某清隨后與另一名輔警吳某朝會合,,再次前往劉某章家中勸說。吳某朝撥打110請求增援,,110指令瓦屋派出所處理,。張某得知后安排唐某貴等人增援,并從家中趕往現(xiàn)場,。次日零時左右,,劉某章持刀和射釘槍追趕唐某貴等人,吳某朝緊隨其后勸阻,,在廣場被劉某章刺傷,。吳某朝再次報警后,張某駕車趕到現(xiàn)場并與增援警力一同將劉某章抓獲,。吳某朝因搶救無效死亡,。
事后,,檢察機關(guān)多次通知張某接受詢問,他如實供述了相關(guān)事實,。經(jīng)調(diào)查評估,,對張某適用社區(qū)矯正不會對社區(qū)造成不良影響。去年7月6日,,張某被取保候?qū)?。去?1月,檢察機關(guān)提起公訴,。庭審中,張某承認指控事實及罪名,,但辯解當時無人可用,,認為自己的行為只是違紀。辯護人則希望對其免于刑事處罰,。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的行為構(gòu)成玩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