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山東省棗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臨沂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馬崑受賄案公開宣判,。法院判處馬崑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二百七十萬元;對其違法所得及孳息依法沒收,,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xù)追繳。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11月至2022年4月期間,,馬崑利用擔任費縣縣委副書記、縣長,,沂南縣委書記,、沂南縣人大常委會主任,臨沂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資金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2002年2月至2023年6月,馬崑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756萬余元,。
法院認為,馬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通過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構成受賄罪,,且數(shù)額特別巨大。鑒于其到案后主動供述監(jiān)察機關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jié),;揭發(fā)他人犯罪行為,經(jīng)查證屬實,,具有立功情節(jié),;積極退繳大部分贓款及其孳息;自愿認罪認罰,,因此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最終作出上述判決。
2024年9月26日,,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重慶市政府前黨組成員,、副市長熊雪涉嫌受賄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2024-09-26 17:30:31貪1.48億廣東省肇慶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葉銳因嚴重違紀違法行為,已被廣東省紀委監(jiān)委立案審查調(diào)查
2024-09-11 11:14:22廣東肇慶原副市長葉銳被“雙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