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律師協(xié)會保險法律專業(yè)委員會委員、廣東天梭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廷梅向紅星新聞介紹,,在實際案例中,,許多分紅型保險投保人如果中途需要退保取錢,普遍本金都會損失一大半,。
走訴訟途徑,,一般都會按照保險條款計算:退保時,保險公司是按照保單的現(xiàn)金價值來退,,而不是按照投保人所交的保費退,,而保單上的現(xiàn)金價值單一般不高。例如,,一名投保人因生意破產(chǎn)急需用錢,,想退保已經(jīng)交了100萬保費的某款分紅型保險產(chǎn)品,最終只取出了50萬元左右及幾萬元的分紅,。
胡廷梅介紹,,訴訟中,保險公司往往會提出公司保險產(chǎn)品需要經(jīng)營成本,、稅費和支付保險營銷員的傭金,,也會主張投保人簽保單時,已清楚了解所有條款,,知曉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即使有的投保人認為自己是被營銷員的理想收益等話術誤導,,但對于這類行為需要提供具體證據(jù),比如有誤導的錄音或文字對話等,,否則很難被采納,。
江蘇當代國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虞立峰也提到,投保人購買保險時,,不能光聽保險代理人或營銷員的介紹,,口頭的說辭往后很難查找證據(jù),可以在講述的過程中進行錄音,,留意書面合同中的記載和描述,,是否與口頭介紹相一致,另外投保人也要注意保險的期限,。
此外,,胡廷梅還表示,保險的意義不在于追求投資回報,,核心還是保障性質的保險產(chǎn)品,。分紅型保險通過分紅產(chǎn)生收益,存在一定風險,,因為其收益率不會在保單中注明,,而是波動的。對于分紅型保險,,建議投保人以長期的眼光,,如為子女未來的長遠生活存一筆錢的目的去投保,不要輕易去動它,;或是有閑錢時購買,,但與股票市場類似,持股有盈利有風險,,要做好各種準備,。對于一些分紅低、保費高的長期性分紅險,,建議投保人及時止損退保,,減少每年一筆保費的支出。
金華浦江的張大姐為兒子和女兒各購買了一份保險,10年間總共支付了23萬多元,。她表示,,保險營銷員告訴她交滿10年就可以取錢,但最近發(fā)現(xiàn)保險期長達73年,,直到2084年才能取出
2024-12-05 14:09:30保險公司回應23萬保費60年后才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