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信息
報道稱,據(jù)張女士介紹,,2021年7月,,兩份保險都已交滿十年,共計交了23萬多元。當她打算把錢取出時,,“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說是取不出來,,還沒到期,后來才知道,,這份合同說是要到73年之后,,也即2084年才能拿。這份合同當時沒有給我的,,三年之后才補給我”,。
張女士提供的保險單顯示,“保險期間”為73年,,“交費期間”為10年,,交費方式為年交。保險責任約定,,被保險人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屆滿日生存的,,公司按本合同保險金額的300%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保險單顯示“保險期間”為73年
張女士稱,,她曾與信泰人壽相關工作人員協(xié)調(diào),說很需要這筆錢,,對方說以人道主義給15.6萬元,,加上之前已領取的7萬元分紅,共計22.7萬元,。但這筆錢低于自己十年來交的金額,。
據(jù)報道,張女士撥通了當時的保險營銷員華某某電話,,
接電話的是對方的丈夫,,其稱不知情,其妻子之前在保險公司上班,,已變成“植物人”五六年了,,建議張女士去咨詢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客服稱,,兩個工作日內(nèi)會回復相關處理結(jié)果,。
12月4日,紅星新聞從信泰人壽客服工作人員處了解到,,保單承保后,,工作人員曾向張女士進行電話回訪,張女士清楚相關的條款,、責任和義務,。目前,張女士無法提供銷售誤導的證據(jù),公司也無法向營銷人員核實相關情況,,
合同已生效13年,,張女士要求全額退費,公司難以支持,。
因此前雙方調(diào)解未能達成一致,,后續(xù)公司愿意配合再次調(diào)解。
律師解讀:
分紅險中途退保普遍損失本金一大半
建議保留投保時的錄音或文字證據(jù)
何謂分紅型保險,?在法律上,,張女士因保險期限提前退保的訴求是否合理?張女士所稱的因保險營銷員誤導投保應如何維權,?對此,,紅星新聞記者咨詢了保險法律專業(yè)人士。
金華浦江的張大姐為兒子和女兒各購買了一份保險,10年間總共支付了23萬多元,。她表示,保險營銷員告訴她交滿10年就可以取錢,,但最近發(fā)現(xiàn)保險期長達73年,,直到2084年才能取出
2024-12-05 14:09:30保險公司回應23萬保費60年后才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