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信息
報道稱,,據(jù)張女士介紹,,2021年7月,,兩份保險都已交滿十年,,共計交了23萬多元,。當她打算把錢取出時,,“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說是取不出來,,還沒到期,,后來才知道,這份合同說是要到73年之后,,也即2084年才能拿,。這份合同當時沒有給我的,,三年之后才補給我”。
張女士提供的保險單顯示,,“保險期間”為73年,,“交費期間”為10年,交費方式為年交,。保險責任約定,,被保險人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屆滿日生存的,公司按本合同保險金額的300%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保險單顯示“保險期間”為73年
張女士稱,她曾與信泰人壽相關工作人員協(xié)調(diào),,說很需要這筆錢,,對方說以人道主義給15.6萬元,加上之前已領取的7萬元分紅,,共計22.7萬元,。但這筆錢低于自己十年來交的金額。
據(jù)報道,,張女士撥通了當時的保險營銷員華某某電話,,
接電話的是對方的丈夫,其稱不知情,,其妻子之前在保險公司上班,,已變成“植物人”五六年了,建議張女士去咨詢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客服稱,,兩個工作日內(nèi)會回復相關處理結(jié)果。
12月4日,,紅星新聞從信泰人壽客服工作人員處了解到,,保單承保后,工作人員曾向張女士進行電話回訪,,張女士清楚相關的條款,、責任和義務。目前,,張女士無法提供銷售誤導的證據(jù),,公司也無法向營銷人員核實相關情況,
合同已生效13年,,張女士要求全額退費,,公司難以支持。
因此前雙方調(diào)解未能達成一致,,后續(xù)公司愿意配合再次調(diào)解,。
律師解讀:
分紅險中途退保普遍損失本金一大半
建議保留投保時的錄音或文字證據(jù)
何謂分紅型保險,?在法律上,張女士因保險期限提前退保的訴求是否合理,?張女士所稱的因保險營銷員誤導投保應如何維權,?對此,紅星新聞記者咨詢了保險法律專業(yè)人士,。
金華浦江的張大姐為兒子和女兒各購買了一份保險,,10年間總共支付了23萬多元,。她表示,保險營銷員告訴她交滿10年就可以取錢,,但最近發(fā)現(xiàn)保險期長達73年,,直到2084年才能取出
2024-12-05 14:09:30保險公司回應23萬保費60年后才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