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遼寧省大連市政協(xié)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判處郝宏軍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公開資料顯示,,郝宏軍出生于1962年12月,,曾擔任營口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撫順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大連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遼寧省紀委副書記、省監(jiān)委副主任等職務,。2022年1月,,他任大連市政協(xié)主席,但于2023年2月被宣布落馬,,同年7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郝宏軍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于謀私,執(zhí)紀違紀,、執(zhí)法犯法,,大肆干預插手案件處理,嚴重損害了紀檢監(jiān)察干部的形象,。經(jīng)審理查明,,2006年至2023年間,郝宏軍利用擔任多個職務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498萬余元,。
法院認為,,郝宏軍的行為構成受賄罪??紤]到其受賄數(shù)額特別巨大,,且有從重處罰情節(jié),但鑒于部分犯罪行為未遂,,到案后如實供述并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態(tài)度良好,并積極退贓,,最終決定對其從輕處罰,。法庭據(jù)此作出了上述判決。
2024年8月22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遼寧省大連市政協(xié)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涉嫌受賄案進行了公開一審
2024-08-23 10:37:38被控受賄7498萬余元2024年8月22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遼寧省大連市政協(xié)原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受賄一案
2024-08-23 10:22:42副部級“內(nèi)鬼”郝宏軍當庭認罪悔罪8月22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遼寧省大連市政協(xié)前黨組書記、主席郝宏軍涉嫌受賄一案進行了公開一審
2024-08-23 10:53:59郝宏軍受賄案一審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