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李浩因涉嫌尋釁滋事被立案偵查,,后被刑事拘留,。警方的立案理由包括私自更換門鎖,、非法侵占辦公室等行為。同年8月,,檢察院未批準逮捕,,認為李浩的行為屬于經(jīng)濟糾紛范疇。2023年11月,,李浩再次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拘,,理由是干擾幼兒園正常教學活動。
2024年8月29日,,該案一審開庭審理,。控辯雙方圍繞幼兒園是否違法辦學,、李浩是否有資格阻止幼兒園辦學等問題展開辯論,。同年12月25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李浩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判決書顯示,,李浩作為物業(yè)經(jīng)理,,糾集多人長期干擾幼兒園正常辦學秩序,嚴重擾亂了教學秩序,。
李浩家屬表示,,案涉幼兒園在2015年未通過消防驗收,直到2022年7月才通過,,不存在“正常辦學”秩序,。目前,李浩已被羈押在榆林市榆陽區(qū)看守所,,還有2個多月釋放,,他已向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近日,江蘇省南京江北新區(qū)的一起妨害藥品管理案有了判決結果,。法院依法對于某等10名被告處以五年有期徒刑至四個月拘役不等,并科處罰金總計1130萬元,,同時追繳所有非法所得
2024-09-24 10:06:31涉案美容店7人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