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人民陪審員參審典型案例,。在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審理過程中,,人民法院引入了4名人民陪審員。這4名人民陪審員與3名法官組成七人合議庭,,從公序良俗,、倫理道德等層面對案件事實,、刑罰適用作出分析判斷,用群眾的樸素良知校準司法的專業(yè)天平,,嚴厲懲處突破人倫底線的犯罪行為,,提升了裁判結(jié)果的社會公信力。
案情顯示,,被告人余華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間伙同他人長期在貴州省,、重慶市、云南省等地流竄作案,,租住房屋熟悉當?shù)丨h(huán)境,,物色孩童進行拐賣活動并以此獲利。余華英共拐賣兒童17名,,造成12個家庭骨肉分離,。多年來,被拐兒童的父母為尋找子女顛沛流離,,有的因?qū)ふ易优垂钟舳K,。余華英犯罪行為持續(xù)時間跨度長、造成的后果特別嚴重,。貴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3年9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余華英提出上訴。2023年11月,,檢察機關在二審審理中發(fā)現(xiàn)余華英有被遺漏的犯罪事實,,建議發(fā)回重審。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fā)回重審,。
2024年10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隨機抽取4名人民陪審員與3名法官另行組成七人合議庭重新審理本案,。法院經(jīng)審理認定,,被告人余華英拐賣兒童17名,,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判決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宣判后余華英不服提起上訴,。2024年12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余華英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參與審理本案的4名人民陪審員均是從事調(diào)解、社區(qū)管理,、企業(yè)管理的工作人員,。他們開庭前主動閱卷,庭審時認真聽審,,協(xié)助梳理案件事實,。案件審理期間,人民陪審員利用在社區(qū),、企業(yè)工作的經(jīng)驗優(yōu)勢,,密切聯(lián)系群眾,在合議庭評議階段充分反映群眾呼聲,。人民陪審員指出,,余華英拐賣兒童剝奪了孩子們本應享有的幸福童年和成長權利,給被拐兒童及其家庭帶來了災難性的后果,,造成了難以挽回的悲劇,,嚴重侵害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對社會造成了巨大的傷害,,不僅觸犯法律法規(guī),更違背天理人倫,,主觀惡性之深令人觸目驚心,,建議應予嚴懲。
最高法表示,,人民陪審員站在廣大人民群眾的立場,,把對公序良俗、倫理道德等方面的感受融入?yún)忂^程中,。他們豐富的社會經(jīng)驗,、樸素的正義觀念,與法官的法律理論,、理性思維形成優(yōu)勢互補,,對法院準確認定案件事實、依法定罪量刑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10月11日,,貴州貴陽。被告人余華英拐帶17孩販賣16孩一案,,在貴陽中院發(fā)回重審開庭,。
2024-10-11 16:36:34被害人家屬稱余華英否認其他漏罪一審曾被判死刑的人販余華英,,因發(fā)現(xiàn)漏罪等原因,,案件被發(fā)回重審。
2024-10-25 10:51:00余華英案時間軸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二審時間已確定,。12月9日晚,,楊妞花透露,該案將于12月19日上午9點30分在貴州高院公開開庭審理
2024-12-11 05:14:33余華英案19日重審二審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