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大16歲女友同居31年,,女友猝逝,,他有遺產(chǎn)繼承權嗎,?
近日,,重慶市民劉先生向媒體求助稱,其與年長16歲的女友以“姐弟戀”關系共同生活31年,,感情穩(wěn)定,。據(jù)劉先生所述,,二人相處時對方自稱婚姻關系已破裂,但因其大姐反對,,始終未能辦理離婚手續(xù),。同居期間,劉先生與女友共同出資購置了房產(chǎn),、車輛等資產(chǎn),,但均登記于女方名下。2025年1月,,女方突發(fā)疾病離世后,,其子將名下房產(chǎn)車輛悉數(shù)變賣,并對劉先生下達逐客令,。劉先生表示,,這些資產(chǎn)實為兩人多年共同積累,如今自己卻因產(chǎn)權歸屬問題陷入“人財兩空”困境,。
針對該案,,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咨詢了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饒奮斌律師,饒律師表示本案涉及非婚同居關系中的財產(chǎn)分割及繼承問題,。劉先生與女友同居31年未登記結婚,財產(chǎn)登記在女方名下,,女方去世后其法定繼承人(兒子)處置財產(chǎn),,導致劉先生面臨生活困境。法律需解決兩大問題:1.同居期間共同財產(chǎn)如何認定與分割,?2.劉先生能否主張對遺產(chǎn)的繼承權或補償權,?《民法典》第308條規(guī)定:共有人對共有性質(zhì)無約定時,視為按份共有,,但家庭關系等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解除同居關系時,,同居期間共同所得財產(chǎn)按一般共有處理,,需舉證實際出資或貢獻。劉先生需證明其對房產(chǎn),、車輛等財產(chǎn)的出資或管理貢獻,,否則無法主張分割登記在女友名下的財產(chǎn)。
有人覺得,,只要和伴侶同居多年,,便是“合法夫妻”,甚至天真地認為“白頭偕老”便能共享一切,。但法律并不以感情為依據(jù)
2025-03-17 15:43:26與大16歲女友同居31年男子人財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