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強奸案男方仍不領取彩禮戒指,。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席某某強奸案進行了公開宣判,。席某某與被害人于2023年1月30日通過婚介機構介紹認識并確立戀愛關系,,同年5月1日訂立婚約。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顧被害人的反抗,,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陽高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強奸罪判處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席某某隨后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席某某的行為構成強奸罪,,一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量刑適當,。鑒于雙方為戀愛關系且席某某主動接受調查,,一審對其從輕處罰合理。最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同一天,關于此案涉及的婚約財產糾紛也進行了二審宣判,。女方在立案前已將10萬元彩禮款及兩枚戒指退還至婚介機構,,并通知男方領取,但男方拒絕領取,。一審法院因此駁回了男方要求返還財物的請求,。二審期間,法院再次通知男方領取,,但仍被拒絕,。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正確,維持原判,。
此外,,2023年12月25日,陽高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一起強奸案,,被告人席某某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經(jīng)審理查明,席某某與被害人于2023年1月30日相識,5月1日訂立婚約,。5月2日下午,,席某某在某小區(qū)內強行與被害人發(fā)生性關系。當晚被害人報警,,席某某隨后被刑事拘留,,并于6月27日被提起公訴。法院認定席某某行為構成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席某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相關部門查證,,雙方未在民政部門登記結婚,訂婚屬于民間習俗,。此前網(wǎng)絡流傳的一些傳言均系不實信息。
2024年3月28日,,陽高縣人民法院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經(jīng)審理查明,,男方給付女方鉆戒一枚,、彩禮款10萬元和金戒指一枚。女方已于2024年1月31日將彩禮款及兩枚戒指退還至婚介服務部,,并通知男方母親領取,,但對方拒絕領取。法院認為男方的訴訟請求無事實依據(jù),,不予支持,。男方主張的其他花費也被認定為日常消費支出,不屬于彩禮范疇,,因此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
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的刑事與民事二審將于4月16日公開宣判。在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附近的一家賓館里,,鄭女士回憶起兒子被羈押的711天,,不禁淚流滿面
2025-04-16 08:36:27訂婚強奸案男方母親發(fā)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