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多網購泡泡瑪特賣家不發(fā)貨拒退款。
去年11月,,呂先生以12800元的價格網購了劉某出售的限量版泡泡瑪特網紅手辦,。然而,呂先生兩次支付貨款12500元后,,劉某始終未履行發(fā)貨義務,且拒絕退還購貨款。今年1月,,經平臺認定,劉某的行為已構成交易欺詐,。由于未能追回已支付款項,,呂先生將劉某訴至法院。
6月15日,,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近日,山東省蘭陵縣人民法院公布一審民事判決書,。法院認為,,劉某構成根本違約,判決解除雙方買賣合同,,劉某退還呂先生貨款12500元,。
2024年11月21日,,呂先生在咸魚平臺購買了劉某出售的“泡泡瑪特POPMART MEGA SPACE MOLLY4”手辦,,總價款為12800元。呂先生先行支付定金3500元,,后于2024年11月25日支付尾款9000元,,合計12500元??铐椚窟M入劉某綁定的賬號中,。11月29日,劉某點擊“無需物流發(fā)貨”,,但未實際交付商品,。平臺自動確認收貨后,呂先生多次催告劉某提供物流單號或退款,,劉某未予回應,。
2025年1月8日,咸魚平臺認定劉某構成交易欺詐,凍結其賬戶并啟動追款程序,,但劉某仍未履行退款義務,。庭審中,劉某認可未發(fā)貨事實,,抗辯稱“愿意繼續(xù)履行”,,但未提供具體履約方案或時間承諾。呂先生提交證據(jù)證明涉案手辦為限量版網紅商品,,市場熱度具有時效性,,當前市場價值已顯著貶損。
法院認為,,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數(shù)額,、地點、時間支付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