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行為予以嚴格規(guī)范,明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語文,、數(shù)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區(qū))中小學同期進度,;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根據(jù)意見精神,,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把遵循教育規(guī)律擺在首位,,這應當成為培訓機構今后辦學的‘紅線’?!比A東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吳遵民表示,,對培訓行為的一系列細致約束,都直指造成中小學生課外負擔沉重的超綱教,、超前學,、應試搶跑等亂象,有助于校外培訓回歸學校教育“有益補充者”的定位,。
意見還要求,,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xié)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切實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的日常監(jiān)管等,。
受訪專家表示,意見填補了過去的一些監(jiān)管空白,,為基層教育行政部門引導校外培訓機構規(guī)范發(fā)展指明了方向,。
校外培訓與校內教育是一個有機整體。意見進一步嚴肅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紀律,,要求中小學校嚴格規(guī)范教育教學行為,,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創(chuàng)造條件,。
吳遵民認為,,堅持校內從嚴治教,才能形成推進中小學生減負的合力,,“但要真正減輕學生負擔,,還要通過中高考的進一步改革,促使從‘考什么學什么’向‘學什么考什么’轉變,?!?/p>
推行黑白名單制度,公布校外培訓機構名單及主要信息
意見要求,,全面推行白名單制度,,對通過審批登記的,在政府網(wǎng)站上公布校外培訓機構的名單及主要信息,。對未經(jīng)批準登記,、違法違規(guī)舉辦的校外培訓機構,予以嚴肅查處并列入黑名單,。將黑名單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按有關規(guī)定實施聯(lián)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