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Qnews|湖北恩施腳手架倒塌致5死3傷事故5責任人獲刑)
2017年11月,,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商銀行建始縣支行在拆除老辦公樓時,發(fā)生腳手架倒塌事故,。事故造成事發(fā)時經(jīng)過人行通道的5名行人死亡,,3名行人受傷。事發(fā)后,,萬某等6名責任人被控制,。北京青年報記者5月7日獲悉,湖北恩施中院日前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5人因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分別被判處1年2個月到3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1人被判無罪。
腳手架倒塌致5死3傷
2017年11月22日下午4時46分,,位于恩施建始縣業(yè)州大道的工商銀行舊辦公樓在進行拆除時,,腳手架突然坍塌,后經(jīng)全力搜救,,現(xiàn)場共搜救出5名被掩埋人員,,其中3名男性,2名女性,,5名人員全部遇難,。事故還造成3人受傷。
建始縣法院一審認定,,2017年8月12日,,建始縣工商銀行確定由建始天成公司實施建始工行原辦公樓(危房)拆除施工工程。同年8月28日,,萬某在無建筑工程施工資質(zhì)的情況下借用建始天成公司的資質(zhì),,并經(jīng)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譚某的書面委托,以建始天成公司的名義與建始工行簽訂了建始工行原辦公樓(危房)拆除工程施工合同,。
后萬某邀約胡某(無建筑工程施工資質(zhì))合伙承包該工程,。萬某、胡某將該工程的鋼管腳手架安裝拆除分包給被告人周某,將該工程中四至七層的房屋人工拆除工程分包給被告人張某,。同年11月1日,,建始縣工商銀行與同欣監(jiān)理建始分公司簽訂建設工程監(jiān)理合同,合同明確被告人黃某為建始工行原辦公樓(危房)拆除工程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