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組織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近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jù)了解,,本次文物保護法修訂,注重調(diào)查研究,,堅持問題導向,,凝聚各方共識,,向有關專家、地方文物主管部門和88個中央國家機關單位征求意見,,召開專家座談會聽取意見,,形成了征求意見稿。
修改堅持問題導向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下簡稱《文物保護法》)修訂并非首次,,沿著時間線回溯,,可見其脈絡。
文物保護法頒布于1982年11月,,歷經(jīng)5次修正和1次修訂?,F(xiàn)行《文物保護法》為2002年修訂。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文物事業(yè)發(fā)展面臨新形勢新任務,,迫切需要完善法律保障;地方文物部門和社會各界也呼吁修改文物保護法,,適應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和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需要,。
2018年10月,中辦,、國辦印發(fā)《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對文物保護利用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日前,,國家文物局就修改文物保護法公開征求意見一經(jīng)發(fā)布,,便引發(fā)關注。值得一提的是,,堅持問題導向是本次文物保護法修改的重要原則——修改與新形勢新要求不符的規(guī)定,,完善新時代迫切需要的重要制度,重點解決地方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補短板強弱項,,回應社會關切,滿足人民群眾的期待和需求,。同時,,文物保護法修改堅持廣泛借鑒。比如,,注意借鑒資源類立法和文化領域立法經(jīng)驗成果,,注意參考近年來文物保護地方立法和境外文化遺產(chǎn)保護法律法規(guī)等。
從80條擴到107條
對比現(xiàn)行《文物保護法》和征求意見稿可看出,,前者共八章80條,,后者共九章107條。主要修改內(nèi)容包括幾個方面。
首先,,完善立法目的,,豐富文物定義和類型。根據(jù)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文物概念和革命文物,、文化景觀等文物類型,提出以國際通行的100年年代線認定可移動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