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這段文字有什么內涵,,正當防衛(wèi)必須同時具備哪些要素呢,?
來源:網(wǎng)易新聞截圖
起因條件:不法侵害現(xiàn)實存在
正當防衛(wèi)的起因必須是具有客觀存在的不法侵害,。
“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許的,,其侵害行為構成犯罪為條件。對于精神病人所為的侵害行為,,一般認為可實施正當防衛(wèi),。
但是并非針對所有的犯罪行為都可以進行正當防衛(wèi),例如貪污罪,、瀆職罪等不具有緊迫性和攻擊性的犯罪,,一般不適用正當防衛(wèi)制度。
不法侵害應是由人實施的,,而對于動物的加害動作予以反擊,,原則上是緊急避險而非正當防衛(wèi)。不法侵害必須現(xiàn)實存在,,如果防衛(wèi)人誤以為存在不法侵害,,那么就構成假想防衛(wèi)。
假想防衛(wèi)不屬于正當防衛(wèi),,如果其主觀上存在過失,,且刑法上對此行為規(guī)定了過失罪的,那么就構成犯罪,否則就是意外事件,。
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才能對合法權益造成威脅性和緊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衛(wèi)行為具有合法性,。
不法侵害的開始時間,,一般認為以不法侵害人開始著手實施侵害行為時開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現(xiàn)實威脅十分明顯緊迫,,且待其實施后將造成不可彌補的危害時,,可以認為侵害行為已經開始。
例如恐怖分子在放置炸彈后,,即使尚未引爆炸彈,,但也構成不法侵害;為了殺人而侵入他人住宅的,,即使尚未著手殺害行為,,但也被視為不法侵害行為已經開始。
不法侵害的結束時間——當合法權益不再處于緊迫現(xiàn)實的侵害威脅的時候,,視為不法侵害已經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