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省統一張貼的標識為白底橢圓形,,印有醒目的“公務用車”4個藍色楷體字,。并統一張貼在汽車正、副駕駛車門中間,。
公車違紀問題最為突出
觀海解局記者簡單檢索發(fā)現,,早在2004年,公車貼標識就已經開始試點,。
據《溫州都市報》報道,,2004年11月29日起,溫州市紀委,、市委宣傳部,、溫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委會等單位率先在單位的公車上粘貼“公務車”標識。到2005年1月30日前,,溫州全市近萬輛公車都必須在前玻璃右上角張貼該統一標識,。
為何要推動公車貼標識?去年10月,,中紀委公布了一組反腐大數據,,給出了答案。
從2012年12月4日開始,,至2016年8月31日,,全國累計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問題139622起,、處理187409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1913人,。
從違紀問題類型看,,違規(guī)配備和使用公車問題最為突出,為26172起,,占比19%,。其次為違規(guī)發(fā)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共13826起,,占比10%。大辦婚喪喜慶問題列第三,,共12934起,,占比9%。
具體到違紀情形,,以2016年中紀委公布的前13次節(jié)點每周通報中曝光的1194起問題為例,,出現頻率較高的詞匯主要有:“禮金”405次,“公車”346次,,“旅游”321次……透過這些高頻詞可以發(fā)現,,節(jié)假日期間的公款送禮、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風依然存在,。
有官員建議公車統一綠色車牌
懲治“車輪上的腐敗”,貼標識是措施之一,,但并非一貼了之,。
《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就曾于去年2月1日曝光了一個隨意揭貼公車標識的案例。
報道稱,,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間,,廣東省龍門縣平陵鎮(zhèn)司法所所長陳秀平公車私用,擅自將該所公務用車的“司法”標識撕掉,,多次駕駛該公車上下班,、外出吃飯、搭載妻子到縣城購物等,。
2015年1月,,龍門縣紀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陳秀平存在公車私用等問題,。
調查人員心里記住了陳秀平所用的“粵LY6107”這個號牌,。2015年1月至3月期間,恰逢歲末年關,,調查人員在暗訪中發(fā)現,,該公務用車停在了酒店餐館門口,,還有一次該車停在商店門口。調查人員對此進行取證,。
前兩次談話時,,陳秀平一概回答“不清楚”、“不知道”,,甚至信誓旦旦向調查人員保證自己沒有公車私用,。隨后幾次談話,調查人員適時向陳秀平出示了部分暗訪調查證據,。不久后,,陳秀平低下了頭。最終,,他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
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公車改革專家葉青接受《華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統一標識行動中要嚴防“漏網之魚”,,也要防止“無效標識”。
此前在全國兩會上,,葉青曾多次建議在公務用車上統一安裝綠色車牌,,用明顯標識讓公車接受公眾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