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安徽原副省長楊振超案在上海一中院宣判,,其因貪污受賄8200萬余元及濫用職權(quán)獲無期徒刑,。
觀海解局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楊振超是第13個被判無期的省部級及以上落馬官員,。就涉案金額來看,除了未公開的郭伯雄,,超過7000萬元的有10人,。這是否意味著“7000萬”是獲無期的門檻,?有一人除外。
而且隨著《刑法修正案(九)》的實施,,對大老虎的判罰不再簡單地以數(shù)額為唯一要素,,而是更多地考慮自首,、認(rèn)罪,、退贓等情節(jié),。
“7000萬”是無期徒刑門檻?
根據(jù)上海一中院的判決,,楊振超共涉及3項罪名:受賄8084萬余元,,被判處無期徒刑,;貪污115萬余元,,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濫用職權(quán)致使損失9.1億,,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故而決定執(zhí)行無期徒刑,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楊振超受審)
觀海解局記者觀察到,作為十八大以來第13個獲無期徒刑的大老虎,,楊振超8200萬余元的涉案金額在其中排名第9。如果將這13人斂財金額加總會發(fā)現(xiàn),,他們平均收錢達(dá)9491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均獲無期徒刑,但這13只大老虎的涉案金額相差懸殊,。除了未公開的郭伯雄,,其中最多的是蘇榮,近2億,,最少的是王素毅,1073萬,。換句話說,,最高的是最低的近20倍,。
(王素毅,,資料圖)
更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郭伯雄,、王素毅、劉鐵男,,其余10人的受賄金額均在7000萬以上,。這是否意味著“7000萬”是獲無期徒刑的門檻,?
觀海解局記者發(fā)現(xiàn),,此論斷并不盡然,,比如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判決顯示,,他受賄8601萬余元,被判15年,;行賄令計劃761萬余元,,被判7年。最終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20年,,并處罰金400萬,。
(潘逸陽受審)
潘逸陽堪稱巨貪,,為何沒有判無期徒刑,?答案在法院判決之中:
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guān)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
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犯罪事實,構(gòu)成自首,;
檢舉揭發(fā)他人重大犯罪線索,,經(jīng)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
認(rèn)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絕大部分追繳,,故而依法對行賄罪減輕處罰,、受賄罪從輕處罰,。
他倆斂財沒別人多為何獲刑重?
正如上文所述,,在13只獲無期徒刑的大老虎之中,除了未公開受賄金額的郭伯雄外,受賄1073萬的王素毅,、受賄3558萬的劉鐵男顯得較為特殊。
要知道,,中石油原副總經(jīng)理王永春,、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郭永祥均受賄4000多萬,獲刑20年,,而同樣受賄4000多萬的吉林原副省長谷春立則是被判12年,。
(劉鐵男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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