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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閱扶貧領域的這些違紀案例,,會有一種感慨,。有些案子數(shù)額驚人,真正的小官變巨鯨,貪心蛇吞象,;更多的則是“二十年目睹之怪現(xiàn)狀”般,雖在基層,,蠅肉般的頭銜,、芝麻大的官,但所作所為,、違紀手法,,竟與千百年來之官場沉疴若合符節(jié)。在扶貧成為重要政治任務的今天,,壓力會傳導,,資金也會傳導;監(jiān)督執(zhí)紀不到位,,經(jīng)就很可能念歪,。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但這也不僅是這兩年才有的問題,;也不僅是僅在扶貧領域的問題,。中國歷來有“官”“吏”之別,像村干部這樣游離于公務員體系,、但又實際掌握了一定公共權力,、且長期在本地本村不流動的,顯然屬于土生土長的“吏”——農(nóng)村治理離不開他們,,只有他們掌握真正具體的情況,;處罰起來又很難,“我就是一農(nóng)民,,能把我降到哪里去”,?而長期跟他們生活在一起,“有求于”村干部的村民,,則容易忍氣吞聲,,畢竟政策落實、資金使用,、公共服務等扶貧開發(fā)每個領域,,都需要經(jīng)過村干部這一層,。
在此意義上講,巡察,,尤其是針對扶貧領域的巡察,,是在給農(nóng)村治理這道超大考題予以探索。怎么樣監(jiān)督這些甚至都稱不上官的“小官”,?怎么樣確保政策經(jīng)過每一個層級之后,,即使到村級也不走樣(畢竟中共的看家法寶之一就是自上到下嚴密的組織動員能力)?誰來管理那些橫行鄉(xiāng)里,、魚肉百姓的惡霸村痞,?
換言之,如果能以扶貧領域的反腐為切入口,,發(fā)現(xiàn)基層,、農(nóng)村治理存在問題之共性,揪出和懲治一批蛀蟲,,找到制度的漏洞并且予以阻塞,,那未嘗不是相當大的一起收獲。畢竟,,“扶貧”、“扶志”之外,,“扶制”也是相當重要的,。
這個探索當然是艱難的,但其意義也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