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
如果說馬建和張越是位高權重導致其干預司法,,那么在田晉文案中,,時任山西省汾西縣委書記張德英的權力并不算很大,,但他濫用權力造成的危險,,卻依然讓人觸目驚心,。
2002年11月25日,,山西某報刊登了一篇“汾西縣第一小學教育亂收費”的批評報道,,提到汾西縣一名學生被學校收取800元贊助費,并指出該校多年超標收費,、不開具正規(guī)發(fā)票等問題,。這名學生正是田晉文的外甥,。
縣委書記張德英看到這篇報道后,把田晉文的父親叫到會議室責問訓斥,。張一怒之下踹翻了桌子,,說要徹查田晉文的“貪污問題”,當場成立專案組,,自己任組長,,當晚就讓檢察院到田晉文的單位搜查,第二天縣公安局就進行了查封,。冤案就此發(fā)生,。
2003年1月13日,在案件未經(jīng)法院審理的情況下,,汾西縣召開公處大會,,田晉文戴著手銬腳鐐,脖子上掛著貪污犯的牌子,,與另外3名同案人員一起被押到汾西縣廣場游街示眾,,汾西縣檢察院人員宣布田晉文貪污保費109萬元。
在田晉文的案子宣判之前,,他的妻子王燕梅等4人分別被汾西縣人民法院判處偷稅罪、偽證罪和受賄罪,,他的弟弟和妹夫也分別以不同罪名被刑事拘留,、逮捕。
多年的申訴后,,田晉文和妻子王燕梅均已改判無罪,,涉案的另外5人仍在等待洗刷罪名。2010年,,升任臨汾市市長助理的張德英因收受賄賂被判11年,,但罪名并不涉及田晉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