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考察組如實向縣委匯報了鐘,、宛二人拒絕接受工作安排的情況,。鐘尚敏、宛辛勤的行為觸犯了《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chǎn)黨問責條例》中的相關規(guī)定,,縣紀委隨即介入調(diào)查。經(jīng)綏江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鐘尚敏黨內(nèi)警告處分,,給予宛辛勤全縣通報問責,并建議縣政府將其調(diào)離縣財政局,。
澎湃新聞查詢發(fā)現(xiàn),,綏江縣紀委監(jiān)委今年6月對此事定性為:縣財政局職工鐘尚敏、宛辛勤兩名同志以個人利益為重,,不服從組織人事安排,,借口個人家庭、身體等原因,,向組織討價還價,,損害了組織威信,違反了黨的組織紀律,。
同時,,綏江縣財政局黨組因在日常工作中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導致在組織選人用人過程中出現(xiàn)干部職工政治意識,、大局意識,、紀律意識不強等問題,受到全縣通報問責處理,。
今年6月,,綏江縣紀委監(jiān)委微信公號“清風綏江”談到警示啟示時指出,工作中,,經(jīng)常遇到這樣一些黨員,、干部,他們?nèi)狈Υ缶忠庾R,,沒有擔當精神,,工作太辛苦的不愿干,條件艱苦的地方不愿去,,待遇不好單位的沒興趣……等等,。這種對組織安排討價還價、對工作崗位挑三揀四的行為,,必須堅決反對,、嚴厲懲處。
7月19日的《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介紹,,處分決定下達之后,,本著嚴管與厚愛相結(jié)合的原則,,縣財政局黨組負責人多次與鐘、宛二人談話,,了解她們的思想動態(tài),,力圖幫助她們從根本上糾正錯誤認識。
7月9日,,綏江縣紀委對案件進行回訪,,在工作人員的耐心開導下,鐘尚敏進一步認識到自己錯誤行為造成的嚴重后果,,深感后悔,,“其實在知道要被提拔之初,自己內(nèi)心是很高興的,,但是后來感覺干部身份同時也意味著更重的責任還有更多的工作,,我開始畏懼了。另外,,因為自己的私心我也確實不愿意離開當時的工作崗位,,于是便以照顧家庭為由拒絕了任命。其實沒有大家哪有小家,。我衷心地接受組織的處分,,希望組織不要放棄我,我一定會以實際行動回報組織的信任……”
國務院印發(fā)《關于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意見》提出將開展15個重大專項行動,,包括健康知識普及,、控煙、心理健康促進,、全面健身,、心腦血管疾病防治、癌癥防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