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單看香港大學學生會,雄厚的歷史資源,、財政資源,、泛民勢力等使其在近年來“長保黃色”。再加上現(xiàn)在大學校監(jiān)是名譽性質,,和英國總督年代的情況相距萬里,,要在一時三刻間改變香港各高校學生會的顔色,恐怕并不現(xiàn)實,。
【俠客島按】
香港反修例風波發(fā)展至今,,暴力亂港者近乎著魔、失智,,打砸招搖于市,,私刑習以為常。
極為遺憾的是,,在過去數(shù)月的亂局中,,香港多所高校的學生會站到了“政治風眼”,在不少在港就讀學生眼中,,昔日的象牙塔,,如今很難保得幾張平靜的書桌。
7月,,香港大學學生會舉行“光復港大”集會,、抨擊校長未能“與學生同行”;8月,,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購買鐳射筆被警員逮捕,;9月,,香港10家高校學生會呼吁學生開學罷課;
10月,,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呼吁全體學生就校長拒絕與戴口罩畢業(yè)生握手一事“自發(fā)行動”,;如今,內地學生在香港科技大學校園內遭遇黑衣暴徒“私刑”,、該校學生會發(fā)起針對異見學生的起底行動,。
為何高校學生會成了亂局中的急先鋒?學生會為何能這樣“黃”和這樣“?!??什么是香港學生會中的“深黃傳位制”?
俠客島特別約請了1984年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1985-86年基本法咨詢委員會學界民選代表馮煒光談談他眼中的港大學生會,。
以下為馮先生的陳述,一起來讀,。
內地學生在香港科技大學校園內被“私了”(圖源:港媒)
一
香港十多家可以頒發(fā)大學學位的大學,、學院都有學生會,香港大學學生會則是其中龍頭,。由于香港大學歷史悠久,、100多年來人才輩出,學生會所承接的畢業(yè)生“回饋”數(shù)量眾多,,財政實力也異常雄厚,。
2012年3月12日,當香港特首選舉進入沖刺期時,,香港大學學生會一口氣花了逾30萬港元在香港八家報紙刊文質疑候選人梁振英,。
這令當時尚是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梁振英公開表態(tài):“(此舉)可能會影響選情!”而此事也恰恰說明,,港大學生會一是有錢,,二是在政治上相當活躍。
港大學生會究竟有多少財力,?
1984年,,我擔任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有一天被大學的庫務處請去在核數(shù)報告上簽名(香港法律要求由學生會負責人簽署核數(shù)報告,,以示接納核數(shù)師的審核結果,;銀行戶口及投資由學校庫務處代管,并聽命于當時在任的學生會干事會),,學校的司庫告訴了我這一由我領導的機構的現(xiàn)有儲備:總計700萬港元的香港藍籌股票,。
這筆龐大的金錢主要是近百年來各位學長不斷捐贈的結果;而因為持續(xù)有收入入賬來抵銷開支,這些儲備一直只收取股息,,不斷滾存,,基本上沒有被動用過。
因此,,上述于2012年一口氣花30多萬港幣買廣告的事情,,對于1984年既已擁有700萬港元藍籌股的香港大學學生會,無疑是“小事一樁”,。
1984年中旬,,由李嘉誠新近購入的和記黃埔突然宣布每股和黃股票要派4港元特別股息,當時香港大學學生會因為擁有3萬股和黃股票,,可獲派12萬港幣,。我們一眾大學生們還召開了評議會(學生會的立法機關)特別會議,,討論如何運用這筆意外之財,。
以上事例或可供各位一覽,一所香港高校的學生會所能擁有的歷史遺存,、社會地位,、財政實力。
二
有人問,,香港高校學生會如何能“代表”全體在校生,?
還是從香港大學說起。港大學生會會章中的“會員”一項明確規(guī)定“所有大學全日制學生都是學生會會員”,,這便是學生會獲得“代表性”的殺手锏——要求每位本科生都是會員的“必然會員制”,。
香港大學為了協(xié)助學生會收取會費(盡管在法律上,香港大學和香港大學學生會是兩個不同組織),,會在每年發(fā)出學費單給學生時,,要求學生額外付150港元學生會會費。
很多學生不知就里:既然以萬計的學費都交了,,不差那150港元,。如此,港大學生會便可以每年很輕松地收到以百萬計的會費,。
近年來,,有同學開始覺醒,尤其是內地同學,,會特意不付這150港元,。但沒有繳付會費便不能拿到學生會的任何福利,包括每年發(fā)給學生的禮品包,、以及不得使用學生會所管理的會議室和活動室等,。
對學生會來說,最重要的不是這150港元,,而是“代表性”:絕大部分本科生“被入會”后,,學生會便可以在政治上大力聲稱他們是唯一代表全體香港大學本科生的合法組織,。
此外,目前香港的大多數(shù)高校學生會在法律地位上系和學校平起平坐的社會團體,。1949年,,香港大學學生會率先在警務處進行獨立注冊,正式脫離大學管控,;隨后不久,,香港中文大學、城市大學,、浸會大學等校學生會亦紛紛“獨立”,。
這種學校和學生會平行運作的機制,使得高校學生會原則上除了對全校本科生及各成員書院學生會負責之外,,不對學校,、更不對其他任何組織及個人負責。
這無疑與英國人鼓勵學生自治的傳統(tǒng)相關:學生會主席的選舉通常采取全校學生不記名投票的公選方式,,組織架構則承襲自英式三權分立的架構和理念,。
香港大學校內批評校長的標語(圖源:港媒)
在1984年我出任會長時,此種制度設計已行之多年,,其原意是好的,;但當學生會在政治上越走越遠時,如此“獨立”的流弊便顯而易見,。
在1997年之前,,英國人不是看不到這個危險,但當時英人也同時設計過一系列應對策略:
當時香港的大學只有2家(香港大學和中文大學),,管理起來比較容易,,況且香港總督又出任校監(jiān)(實質握有大學的資金來源),“越權”握有包括學生會全部資產在內的實際控制權,,大學校方不會不配合,,更絕不敢提“不歡迎警察進入大學校園”等荒謬倡議。
那時候學生中表露愛國,、“火紅”心聲的大有人在,,但大學校方從來沒有因為警察拘捕學生而發(fā)聲明譴責。
1970年香港的保衛(wèi)釣魚臺事件中,,英國人警司威利在維多利亞公園大肆拘捕愛國港大學生,,甚至在學生示威現(xiàn)場把學生打個頭破血流,,也未聞港大有發(fā)聲明譴責警方。
港英當時的警隊設有政治部,學生會干事的行動備受監(jiān)控,;在學生會出任過會長的、尤其表達過“支持香港主權屬于中國”的,根本不用想考取任何政府類工作。
我在1984年底離任港大學生會會長,,1985年初開始找工作,擬投考廉政公署的社區(qū)關系主任(赴社區(qū)或學校宣傳廉政),,但廉政公署連申請表格也不肯發(fā)一張給我,。
那個時代出任學生會會長或副會長,只能和政府工作(哪怕是極邊緣的職位)絕緣,。
香港理工大學校長拒絕與戴口罩畢業(yè)生握手,,該校學生會就此發(fā)布聲明“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