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內蒙古敖漢旗“4.04”交通事故處理進展情況通報
2020年4月4日7時29分,,內蒙古赤峰市敖漢旗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省道210線黃羊洼鎮(zhèn)境內發(fā)生一起交通事故,。接到報警后,敖漢旗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第一時間趕到現(xiàn)場。經(jīng)現(xiàn)場勘查,,事故發(fā)生地位于省道210線529KM+200M處,現(xiàn)場3車發(fā)生碰撞,,造成3人當場死亡,,1人送醫(yī)搶救無效死亡,,3人受傷,三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
經(jīng)調查,,2020年4月4日(清明節(jié))7時25分,潘某國駕駛大眾牌小型普通客車(自家車)回老家辦事,,沿省道210線由南向北行駛至529km+200m處,,遇楊某新駕駛的華泰特拉卡牌小型越野客車在道路東側非機動車道內停車開啟左前車門時,向左躲避駛入對向車道,,與相對方向行駛趙某啟駕駛的比亞迪牌微型轎車相撞,,后又與華泰特拉卡牌小型越野客車相撞,致使比亞迪牌微型轎車駕駛人趙某啟,、乘車人趙某山,、趙某飛當場死亡,乘車人趙某海受傷后經(jīng)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楊某新,、潘某國和大眾牌小型普通客車乘車人閆某華受傷。
民警到達現(xiàn)場后,,依法對事故當事人進行呼氣式酒精含量檢測,,潘某國現(xiàn)場檢測結果為24mg/100ml,閆某華現(xiàn)場檢測結果為0mg/100ml,,楊某新檢測結果為0mg/100ml,。并對潘某國、閆某華,、楊某新進行血液抽取?,F(xiàn)場詢問時,潘某國隱匿自己駕車事實,,閆某華冒名頂替潘某國駕車發(fā)生事故,。4月4日下午,辦案民警根據(jù)調查和閆某華的陳述,,對潘某國進行詢問時,,潘某國對駕車發(fā)生事故后轉嫁他人的行為供認不諱。4月5日,,建平縣醫(yī)院法醫(yī)司法鑒定所對潘某國,、閆某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進行司法鑒定檢驗,潘某國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0.13mg/100ml,,閆某華血液中酒精含量為0.0mg/100ml,。
鑒于潘某國為敖漢旗人大代表,經(jīng)公安機關申請,,4月5日,,敖漢旗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做出《關于許可對旗十七屆人大代表潘某國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決定》,,敖漢旗公安局于當日對犯罪嫌疑人潘某國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4月4日,,敖漢旗公安局交警大隊聘請沈陽汽車事故鑒定中心對大眾牌小型普通客車,、比亞迪牌微型轎車進行行駛速度鑒定,4月7日,,作出鑒定意見為大眾牌小型普通客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前行駛速度約84km/h,,比亞迪牌微型轎車發(fā)生事故前行駛速度約為88km/h。鑒定意見送達后,,潘某國及受害人家屬均對鑒定意見提出異議,,并申請重新鑒定。4月9日,,敖漢旗公安局交警大隊聘請內蒙古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重新鑒定,4月11日,,作出鑒定意見為大眾牌小型普通客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前行駛速度約82.12km/h,,比亞迪牌微型轎車發(fā)生事故前的行駛速度約為86.72km/h。事故發(fā)生路段最高時速限定為80km/h,。
4月12日,,敖漢旗公安局交警大隊下發(fā)《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潘某國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行駛,,遇前方停在非機動車道內的機動車駕駛人開啟左前車門時,,采取措施不當越過道路中心實線駛入對向車道,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隱匿自己駕車,,過錯較重,,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認定楊某新駕駛機動車發(fā)生故障,,在道路上臨時停車開關車門時妨礙其他車輛通行,,過錯較輕,負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趙某啟無事故責任,。趙某山、趙某飛,、趙某海,、閆某華無事故責任?!兜缆方煌ㄊ鹿收J定書》下發(fā)后,,楊某新與潘某國提出書面復核申請,赤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受理后,,于4月23日作出由敖漢旗公安局交警大隊重新認定的決定,,敖漢旗公安局交警大隊進一步調查后,,于4月29日作出與第一次一致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各方當事人,。
4月12日,,敖漢旗公安局向敖漢旗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4月16日,,敖漢旗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潘某國批準逮捕,,4月30日,敖漢旗公安局將潘某國涉嫌交通肇事罪,、閆某華涉嫌包庇罪移送審查起訴,。
事故發(fā)生后,敖漢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4.04”重大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事故調查和責任認定工作組,、維護穩(wěn)定工作組,、善后處理工作組和信息報送工作組,全力開展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相關工作,。期間,,工作組多次邀請事故三方當事人家屬就賠償事宜進行協(xié)商并反復做潘某國家屬工作,要求積極籌措賠付資金,。但因事故死亡人數(shù)較多,、受傷人員傷情較重、造成事故原因相對復雜,、賠付金額較大以及賠付資金籌措困難等原因,,一直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為加大工作力度,,5月7日,,領導小組再次召開會議,抽調司法,、公安和鎮(zhèn)村干部充實到善后處理工作組并劃分成4個工作小組,,分別深入到受害人家中,本著公平公正,、依法依規(guī)的原則,,逐一開展安撫和善后調處工作。
5月8日,,敖漢旗委召開第十五屆委員會112次常委會,,決定免去潘某國敖漢旗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職務。敖漢旗紀委監(jiān)委決定依法對潘某國立案審查。經(jīng)赤峰市人民檢察院指定,,潘某國所涉交通肇事案件由巴林左旗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目前,受傷人員楊某新正在治療康復中,,情況穩(wěn)定,。死者賠付和善后處理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
敖漢旗公安局
2020年5月9日
政知君注意到,3月30日至4月2日,,江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尹建業(yè)在九江市調研了4天,。據(jù)官方介紹,,尹建業(yè)“深入九江市調研指導矛盾化解、維護穩(wěn)定工作”,。
涉性侵未成年人的政法委書記被免職 4月29日,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通報稱,,關于“閬中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獻豐被指涉嫌性侵未成年人”一案,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目前,,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