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qū)全國政協(xié)委員,、香港知名律師黃英豪對《環(huán)球時報》記者表示,,澳門此前設立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為香港提供了借鑒,而特區(qū)政府本來也已有多個下屬委員會,,法律上不存在任何問題,。他表示,特首擔任委員會主席的安排更意在明確,,其在國家安全事務上對中央和香港均負有責任,。
根據《草案》規(guī)定,香港特別行政區(qū)行政長官除擔任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外,,還應從現任或者符合資格的前任裁判官,、區(qū)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上訴法庭法官以及終審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也可以從暫委或者特委法官中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對此,,鄧飛對記者分析指出,由特首指定法官并非不信任香港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而是因為特首是執(zhí)行“基本法”和維護國家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故而無論從“基本法”精神,還是從一般的政治原則而言,,這一安排均合乎情理,。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高級顧問顧敏康則認為,,中央將任命法官的權力賦予特首,,對涉港國安法在司法層面能否有效落實非常重要?!皩⑷蚊鼨嘟挥杼厥?,可確保審理國安案件的法官尊重中國國家安全,具備愛國情懷,,有意志和能力履行特區(qū)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這或許比直接禁止外籍法官審理國安案件更具備有效性,。”
“從種種安排來看,,未來香港特首的政治權威將會提升,,也將扮演更重要的憲制角色?!蹦祥_大學臺港澳法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李曉兵對《環(huán)球時報》表示,,今后特區(qū)的管治架構中將會更加強化行政主導的地位,“這可以說是香港憲制秩序重塑的重要歷史時刻”,。
特區(qū)與中央權責如何劃分,?“一般管轄”歸特區(qū),“特殊管轄”歸中央——比如“修例風波”案件,、涉外交豁免人士案件歸中央
“港版國安法”引發(fā)香港各界極大關注,,許多市民積極踴躍支持立法。截至26日晚9時,,共有超過110萬名市民參與街站和網上聯署的“撐國安立法”簽名行動,。
“港版國安法”引人關注,社會各界支持熱烈,。港區(qū)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xié)創(chuàng)會會長陳曼琪日前建議,應訂明準則刑罰,,鞏固國家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