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只有我能喝15年茅臺”的副市長,,兒子補習費都要老板出
“我是副市長,怎么能和他們喝一樣的酒,,必須有差別,,只有我才能喝15年的茅臺酒,。”
說這話的是烏魯木齊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偉,。近日,12309中國檢察網(wǎng)發(fā)布了新疆克拉瑪依市檢察院對李偉貪污,、受賄案的起訴書,,其案情細節(jié)進一步公開。
手機充值,、兒子補習,,都找老板買單
公開資料顯示,李偉出生于1966年6月,,新疆烏魯木齊人,,曾任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信貸部總經(jīng)理,烏魯木齊市國有資產(chǎn)管理辦公室副主任,,烏魯木齊市國資委副主任,,烏魯木齊縣委副書記、縣長等職,,2016年8月任烏魯木齊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2020年3月接受調(diào)查,。
李偉圖源: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
經(jīng)檢察機關審查查明:2013年2月至5月,李偉安排時任烏魯木齊縣政府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馬某某通過水西溝鎮(zhèn)政府違規(guī)套取協(xié)稅護稅獎勵資金人民幣50萬元,,并將其中41.2132萬元用于個人消費,。
1998年5月至2020年3月,李偉為30名私營企業(yè)主,、3名干部在國有企業(yè)改制,、工程項目承攬、審批,、土地性質(zhì)變更等方面提供幫助,索要,、非法收受財物折合共計人民幣2114.0553萬元,,其中808.8828萬元未實際取得。
起訴書顯示,,李偉受賄,、索賄的財物五花八門,可以說事無巨細都找老板買單,,連夫妻的手機充值費,、兒子的補習費都不落下,包括:
安排新疆某車輛檢測公司法定代表人馬某乙,,為其家人及朋友訂購機票15張花費2.262萬元,、為其和妻子的手機充值0.5萬元、為其子交補習費1.786萬元,、安排馬某乙為其奧迪Q5越野車購買保險,、輪胎、行車記錄儀,、維修保養(yǎng)共計1.411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