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該案中,,警方通報稱拍攝設備被摔壞了,這個沒法評價,。所以我說這個案件為什么要立案偵查呢,,因為一旦立案偵查,第一時間內(nèi)包括執(zhí)法儀證據(jù),、人員都要隔絕,、都要采取強制措施。因為現(xiàn)在沒有采取強制措施,,公安機關自己說設備壞了,,而不是第三方說的,這就會引起公眾的質疑,。
警方是否有權公布案件信息
封面新聞:警方通報是說在雷洋離店的時候他們跟進去盤查,,另外警方稱提取了避孕套的DNA與雷洋相符,另外足療店女員工現(xiàn)身北京電視臺稱曾為雷洋“打飛機”,。警方是否有權公布這些,?
王振宇:從目前來看,公安機關不應當再公開所謂的信息了,因為這些信息是對死者的不尊重,,而且這些信息的可信度已經(jīng)大大降低了,。
再者警方公布信息也是不恰當?shù)模驗樗F(xiàn)在本身就是犯罪嫌疑人,。通報應該由檢察機關進行,。比如,警方如果是單方控制了所謂賣淫嫖娼窩點的人員,,是否會做出對他們自己有利的供述,,這樣本身對偵查就是一種妨礙,不要再讓警方接觸那些所謂的賣淫人員了,。
第三,,不應當再由警方繼續(xù)對是否存在賣淫嫖娼進行偵查公布了,應該由檢察機關去偵查,。
是否存在過度執(zhí)法問題,?
封面新聞:家屬質疑雷洋身上存在多處傷痕,,那么如何判定警方在執(zhí)法過程中是否存在過度執(zhí)法或者暴力執(zhí)法的問題呢,?
王振宇:這個很難去判斷了。現(xiàn)在人已經(jīng)死了,,那么當時關于出動的警力,,采取的強制措施是否恰當,都是警方單方面的說法,,警方不應再發(fā)布類似的消息,,應當由檢察機關查后公布。
目前,,警方已經(jīng)是當事一方了,,他們沒有資格去公布案情。
戴著手銬送醫(yī)是否合理,?
封面新聞:有媒體報道,,雷洋送到醫(yī)院的時候,在身體已經(jīng)出現(xiàn)不適的情況下,,他還是戴著手銬去的醫(yī)院,,醫(yī)生說戴著手銬沒法搶救。戴著手銬送醫(yī)是否合理,?
王振宇:這個確實也沒有辦法去判斷,,因為他身體不適到什么程度,他反抗的程度需不需要進行約束,,從目前已有的信息不好判斷,。需要檢察機關的調查。
警方通報家屬是否時間過晚?
封面新聞:雷洋家屬說,,在抓他之后的幾個小時里,,警方?jīng)]有通知家人,家屬打電話也沒有人接聽,,只是在雷洋死之后,,警方才通知家屬。這個過程警方是否過晚呢,?
王振宇:這個東西也不好判斷,,因為如果遇到緊急情況,也許就沒法通報,,這個有可能的,。
足浴街長期存在警方有責嗎?
封面新聞:今天我們記者去了雷洋案中的“足浴一條街”,,附近居民反映,,最近三四年這條街上足浴店、保健店如雨后春筍般冒出來十幾家,。這些居民認為,,其實警方也應該知道這些賣淫窩點的存在,但警方并沒有取締,,警方是否對此負有管理責任,?
王振宇:這個事情我倒不想指責警方。因為至少沒有證據(jù)證明這些店是違法還是合法的,。如果沒有營業(yè)執(zhí)照,,那是工商部門的責任。如果警方發(fā)現(xiàn)了這些點存在賣淫問題,,那就應該進行處罰,。以前這些足浴店是否被取締過、查處過,,我們都不知道,,警方也不可能24小時在那盯著。
所以,,該指責指責,,不該指責也不能隨便指責。
雷洋之死始末
5月7日
晚上8點左右,,警方接到舉報,,足療店有賣淫嫖娼行為
晚上8點半到9點之間,家屬說:雷洋出家門去機場接從外省來的親戚
晚上10點09分:雷洋被送到了醫(yī)院,,已無生命體征
晚上10點55分:雷洋被宣布臨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