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1日,,經定邊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汪某開除黨籍處分,。結案后,,調查組對該村近年來的財務進行了清查,,在村上召開群眾大會公開結果,;組織相關單位召開信訪懇談會,,就調查過程和處理結果與上訪群眾交流溝通,還群眾一個明白,。
典型案例 關鍵詞:借機索要4
利用惠農資金分配權 索取“辛苦費”
商洛市商州區(qū)板橋鎮(zhèn)七星村十字路組組長程某2010年10月為寇某,、程玉某兩戶群眾辦理低保過程中,,索取“辛苦費”共計540元,2015年4月,,板橋鎮(zhèn)黨委給予程某黨內警告處分,,并將540元退還群眾。
沙河子鎮(zhèn)任家后村原支部書記,,2011,、2012年度在陜南移民移民搬遷項目實施中,違規(guī)向9戶群眾收取共計20500元的所謂“建房費”用于村務日常開支,,2015年12月,,中共商州區(qū)紀委給予秦某黨內警告處分。
典型案例 關鍵詞:非法侵占5
村支書村主任倒賣侵占集體林款被查
2011年11月10日,,銅川市耀州區(qū)紀委接到市紀委轉來的信件,,群眾舉報石柱鎮(zhèn)京兆村村支書王某、村主任王某某利用職務之便,,侵占集體資金等問題。
調查組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梳理研究,,決定打破常規(guī)辦案程序,,由區(qū)紀委監(jiān)察室牽頭,到區(qū)林業(yè)局調取林權證,、石柱鎮(zhèn)財政所調取該村賬務資料及村委會與村民王某簽訂的集體林買賣合同,。
對9名村委會委員、若干村民代表逐個談話,,了解尋找知情人,;在與村民王某談話中了解到,王某購買集體林款5萬元的去向:2萬元給了村支書,,3萬元給了村主任,。
因村支書王某年齡較大,多次以身體有病為由不予配合,,在談話中東拉西扯,,且多次談話情況不一致,在第一次談話中承認收了50000元,,第二次又改口說收了10000元,,使得調查一度陷入僵局。
面對這種情況,,縣紀委指導人員一面給辦案人員打氣鼓勁,,一面調整調查思路,適時應用村民王某證言及賣集體林款未入村集體賬的證據(jù)材料,,至此,,王某承認了自己收取2萬元賣林款未入集體賬戶用于村務支出的違紀事實,。將村支書王某突破后,調查組經過精心準備,,又突破了村主任王某某非法侵占集體收入3萬元的違法問題,。
調查查明,2011年7月,,村支書王某與村主任王某某商量后,,將集體林以五萬的價格賣給村民王某。村支書王某將其中兩萬元未入村集體賬戶,,用于村務支出,;村主任王某某將三萬元據(jù)為己有。
2012年5月24日,,經石柱鎮(zhèn)紀委研究并報鎮(zhèn)黨委同意,,給予村支書王某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村主任王某某黨籍開除處分,,移交司法機關處理,。